第四十五章水晶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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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水晶之聲
二月初,對於這個階段的劉藝菲而言,最急需解決的就是版權管理問題。
劉啟產出的作品雖然自動在美國版權局完成註冊,但如果要獲得作品產生的版稅,則需要加入pro。
相比起ascap而言,bmi更適合她,作為全美兩大表演權組織,bmi的兩年合約看似冇有ascap自由,但兩年期合同也意味著更少的行政乾擾。
而此刻的道格拉斯頓的獨棟彆墅內,一樓餐廳,一家三口正圍坐在餐桌上。
“如果茜茜要獲取足額的版稅,咱們需要這樣做。”
作為頂級律師的陳國力對於這一整套流程早就已經爛熟於心。
劉藝菲作為未成年人,首先需要監護人為她設立托管信托賬戶,這筆錢將在她成年以後才能取用。
所有產生的版稅都將自動彙入這個托管信托賬戶。
其次就是通過bmi以個人及出版商的身份進行註冊登記,後續的版權商業化需要出版商來進行運營。
“這意味著...咱們得註冊一家公司,作為未來打理茜茜版權的平臺。”
流程實際上並不繁瑣,首先隻需要花費大概1500美元,註冊一家名為crystalsoundpublishingllc(水晶之聲出版公司)的企業
接下來便是運營協議,劉小莉作為公司的唯一管理成員,有權代表公司簽約及收款。
以及簽署股權代持協議,劉小莉擁有crystalsoundpublishingllc的100%股權。
而劉藝菲則作為實際所有權人。
“這份代持協議裡,還得添加上一條,本合約之簽署,基於母公司水晶之聲的實際所有人為劉藝菲。”
陳國力很有耐心地逐一解釋著這麼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防止華納後期有空子可鑽。
之後便可通過聯邦政府申請稅號用於開戶及報稅了,再花費150美元通過州政府任命註冊代理人,這樣一來,即便冇有實體公司的存在,也不影響。
唯一比較麻煩的是紐約州特有的法律規定,公司成立後的120天內,需要在指定報紙上連續刊登六周,但對於陳國力而言,這根本不算一回事。
“總計花費不會超過三千美元,這樣一來,後續茜茜版權所產生的收益,就會自動進入托管基金了。”
陳國力把桌上的文件收攏起來,笑著說道。
“聽起來還挺複雜。”
劉小莉咂巴咂巴嘴,看著陳國力問:“這樣的話,應該基本上萬無一失了吧?”
陳國力點點頭,“至少在版權這一塊,很清晰。”
“嘟嘟~”
劉藝菲的手機響起,來電的是一個陌生號碼。
“喂,你好,我是聯邦調查局的史密斯乾員!”
電話那頭傳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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