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2章囂張的下場
第2302章囂張的下場(第3/6頁)
為法務總監,我的每一個行為都代表東雨集團,我的人身自由也直接關係到集團的正常運轉,如果對我采取強製措施,是不是應該先跟東雨集團的高層溝通一下?”
到了這個時候還在拿東雨集團當擋箭牌,說明張明遠手裡能打的牌已經不多了。
他最值錢的籌碼就是東雨集團的背景,這就和梁秋之前擔心的一樣,李市長親自下的令抓人,這個背景一文不值。
“你有權保持沉默,也有權請律師,這一切都要在到了局裡之後進行。現在,請你下車。如果你不配合,我們隻能采取強製措施。”
張明遠慢慢鬆開安全帶,從車裡下來,整了整大衣的領子,維持最後一點體麵。
哢嚓一聲,警員上前,乾淨利落給他戴上了手銬。
張明遠低頭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銬子,“梁局,你今天抓我,我保證你明天就會後悔。你以為拿到逮捕令就萬事大吉了?我告訴你,這張紙在我眼裡就是一張廢紙,不出二十四小時,你不但要放了我,還要親自把我送回這輛車裡。”
“帶走。”
張明遠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過頭看著梁秋,“梁局,你最好想清楚,你今天做的這件事,有冇有人能在後麵替你兜住。”
“梁局,這小子真夠狂的,一會回去看我怎麼收拾他。”
“按程序審,彆亂來。”
“放心吧。”
審訊室,一張金屬桌子,三把椅子,牆上的攝像頭閃著紅色的指示燈,角落裡立著一臺同步錄音錄像設備。
張明遠被帶進去,審訊室裡的燈光已經調好,正對著他的臉,這樣更能清晰看到他臉上的細微表情。
梁秋坐在張明遠對麵,麵前攤著那摞厚厚的材料。他冇有急著開口,先擰開一瓶水喝了一口,然後按程序把時間、地點、審訊人和被審訊人的基本信息對著錄音錄像設備做了完整的宣告。
程序上的事一樣都不能少,張明遠這種人,最擅長的就是在程序上找漏洞,不能給他這個機會。
“張明遠,你把你的基本情況說一下。”
“梁局,我們這麼熟了,冇有必要了吧,我倒是想問一下,你們以什麼罪名拘留我?有什麼證據?按照刑事訴訟法,拘留之後要在二十四小時內進行訊問,如果發現不應當拘留,必須立即釋放。我希望你們能尊重法律。”
梁秋拿出逮捕令,“看清楚,不是拘留,是逮捕,這兩者的區彆,你這個法務總監應該比我清楚。”
拘留和逮捕確實不一樣,拘留是公安機關自己決定的臨時措施,逮捕是檢察院批準的強製措施,後者意味著檢察院已經審查過了公安機關提交的證據,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意味著警方手裡握著的證據,不是虛張聲勢。
“那我更想聽聽,你們的證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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