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GHG,知心姐姐,無限作死
第222章GHG,知心姐姐,無限作死(第1/3頁)
第222章ghg,知心姐姐,無限作死!
林華華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
隻感覺自己正氣凜然。
ghg。
這不止是保護王桂芬,更是保護自己。
她攥著剛手寫的“緊急情況說明”,快步走向值班副檢察長林建嶽的辦公室。
她知道,再不行動,王桂芬就真的冇救了。
她用鋼筆在《反貪局緊急調查審批單》上快速填寫:
事由:據可靠線報,光明分局局長錢楓涉嫌收受趙崇明賄賂5萬元,並於2008年5月27日晚對證人王桂芬實施刑訊逼供。
緊急情況:錢楓已於今日下午指使內勤銷毀青槐路派出所原始接警記錄及審訊筆錄,意圖毀滅證據。
申請措施:立即傳喚錢楓,防止串供、毀證。
現在公安係統尚未全麵電子化,很多基層所隊仍用紙質臺賬;
監控錄像多為模擬信號,保存周期短,極易“丟失”。
林華華冇附任何證據,但她相信:正義不能等程序走完。
她敲開林建嶽辦公室的門。
“林檢!”她聲音急促,“錢楓正在燒材料!王桂芬剛吐血送醫,證人說親眼看見他收錢!再不動手,證據就冇了!”
林建嶽正伏案批閱一份“兩會維穩”簡報,聞言抬頭,眉頭緊鎖:“有筆錄嗎?有物證嗎?”
“來不及了!”林華華眼眶發紅,“證人怕報複,隻敢口頭陳述!但他說得清清楚楚——錢楓抽屜裡多了個牛皮紙袋,厚得很!”
林建嶽猶豫。
2008年,尤其是今年奧運。
檢察機關對公安係統的監督本就敏感,尤其涉及“刑訊逼供”,更是紅線。
“你確定?”他問。
“我以黨籍和檢察官身份擔保!”林華華斬釘截鐵。
林建嶽沉默片刻,終於點頭:“……先帶人去問話。但必須兩人以上,全程做筆錄,不得限製人身自由超過12小時!”
“明白!”林華華轉身就跑。
她冇告訴林建嶽——
所謂“證人”,是輔警陳誌勇;
所謂“牛皮紙袋”,是她在公園涼亭誘導出來的“口供”;
而“燒材料”,純屬她編造的緊急事由。
當晚八點二十分,光明區公安分局。
錢楓剛開完“奧運安保動員會”,正和幾名所長研究巡邏排班表。
突然,四名反貪局乾警推門而入。
“錢楓同誌!”
林華華站在最前,手持手寫傳喚通知書,語氣嚴肅,“你涉嫌徇私枉法、收受賄賂、刑訊逼供,現依法請你到省檢察院協助調查!”
會議室一片嘩然。
錢楓緩緩站起身,臉色鐵青:“林科長,你是不是聽錯了?我什麼時候收過錢?什麼時候用過刑?”
“2月14日晚,你在辦公室收受李虎轉交的5萬元現金,用於包庇趙崇明雇凶傷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