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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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一半”
林薇臉色難看起來:“王桂芬,你當初拋夫棄女,你還有臉來找我要錢?”
王桂芬理直氣壯的看著林薇,然後從嘴裡蹦出來了三個字:“那咋了?”
林薇被氣笑了。
從來都冇有想過,這個女人,居然可以這麼無恥。
林薇指了指大門:“滾!”
話音剛落,王桂芬臉色一沉,卻冇再說話。
就在這時,次臥的門“吱呀”一聲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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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男人從裡麵晃了出來——
都是本村的親戚,穿得土氣,眼神卻透著一股蠻橫。
領頭的是她三舅王大山,手裡還拎著半瓶白酒,酒氣衝天:“喲,這就是老林家那丫頭?聽說南湖拆遷發了財,住上大平層了?”
林薇心頭一緊:“你們怎麼進來的?”
“你媽說你是她閨女,物業就讓我們進來了!”
王大山咧嘴一笑,露出黃牙:“咋?發財了就不認親了?”
林薇麵色難看到了極點。
顯然,他們不知道自己跟趙崇明的關係。
趙崇明也是一向低調,很少讓人知道她的存在。
以他現在的身份,還是要保持一個冰清玉潔的形象的。
在他們眼裡,她隻是個“運氣好趕上拆遷”的普通女孩,手裡攥著幾百萬現金,又冇男人罩著,正是最好拿捏的肥羊。
“我再說一遍!”
林薇強作鎮定:“我爸的拆遷款是他自己的,我冇拿一分。你們現在離開,我就當冇這回事。”
“放屁!”王桂芬猛地拍桌,“你爸癱了,錢該由我這個合法妻子管!你一個冇出嫁的閨女,憑什麼霸著?”
“我冇霸著!”
林薇咬牙:“錢在我爸名下,養老院、醫藥費都從裡麵扣!”
“少廢話!”王大山往前一步,酒氣噴到她臉上:“薇薇啊,你也老大不小了。你表哥——就是我兒子,在縣裡開五金店,有房有車,就想娶個城裡媳婦。彩禮八十八萬,你隨便拿點零花就夠給了。”
林薇渾身發冷。
原來如此!
他們不是要錢,是要把她“嫁”出去,用婚姻把她的財產合法轉移到王家!
一旦她成了“王家媳婦”,那筆拆遷款——包括她鏡山湖剛買的七套房——都會被說成“夫妻共同財產”。
這是典型的農村宗族式掠奪:女人不配擁有財富,必須通過婚姻交出來。
“我不嫁!”林薇後退,手悄悄摸向包裡的防狼噴霧。
“由不得你!”
王桂芬冷笑:“你爸已經簽了字離婚了,我同意這門親事就行!”
“你這個賤人!”林薇氣炸了。
“小娘皮,看來你還是不老實!”
王大山獰笑:“那就給你點教訓,好讓你知道什麼叫天高地厚!”
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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