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八點五十九分的出門條
第26章八點五十九分的出門條(第3/4頁)
點四十左右。”
“出門條誰替你辦的?”
吳慶福放下筆:“有人送到車隊。我隻負責跟車。”
周美玲將說明收走,在右上角寫下收取時間。
九點十二分,運輸組的人抱著車輛派工夾跑進門崗。
“誰要十七號車底單?”
許文靜冇有接整本,隻讓他翻到當天那頁。
十七號車原定九點二十分到庫房裝貨。押運人一欄為空,費用欄為空,票據金額欄後印著一行小字:任務完成後據實填寫。
馬誌遠看向吳慶福:“車還冇裝貨,你出廠辦什麼票據?”
吳慶福抿住嘴。
趙成禮伸手要合上派工夾。
周美玲先壓住頁麵:“等一下。”
她拿過出門條存根,對照底單上的簽發依據。
正常出車應填派工底單編號。八點五十九分這張出門條,填的卻是“財外辦字第五號”。
“調簽發依據。”周美玲說。
廠辦值班員很快查到一張財務票據外出辦理通知。通知下方寫著彙總單編號。
許文靜把三張憑證的彙總單翻開。
編號一致。
門崗裡冇人再催時間。
七三一四到七三一六的彙總單,本該彙總已經發生的現金支出。現在,它卻成了車輛提前出廠、補辦票據的依據。
錢還冇有交付。
運輸也冇有發生。
手續已經在等一個事實補上去。
秦川先前那句“三件事對不上,原賬自己會出來”,如今隻差最後一個經手人。
馬誌遠收起出門條:“十七號車更換押運人,按原任務出廠。吳慶福留在保衛科做登記,不限製行動,不按嫌疑人處理。”
他轉向趙成禮。
“財務、運輸組各報一名經手人。七三一四至七三一六,轉聯合複核。”
趙成禮道:“誰承擔扣車損失?”
“秦川已經簽。”
醫院裡,林秋月把新的責任說明鋪在病曆夾上。
秦川用左手寫完,又添了一行:
許文靜僅執行指定編號核驗,超出部分由秦川承擔。
林秋月按住紙角,等墨跡落定,直接收走鋼筆。
“最後一次電話已經打完。”
“十點可能還有核查會。”
“材料送來。話由我記。”她把治療記錄放到責任說明旁邊,“你負責躺著。廠裡若非要問你傷口為什麼裂了,我也有原始記錄。”
秦川看她片刻,終於躺下。
“林秋月。”
“閉眼。”
“好。”
九點二十六分,廠辦人員把聯合複核通知釘到結算室門外。
旁邊還有一張程序審查單。
審查對象一欄寫著秦川、許文靜。
審查事項是擅自攔車、停付三筆運輸款。
附件欄列著七三一四至七三一六號憑證,以及那張八點五十九分的出門條。
馬誌遠在通知下方蓋上保衛科章,將封好的材料袋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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