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十七號車先有了收貨回單
第21章十七號車先有了收貨回單(第3/4頁)
名。兩份記錄分彆裝袋後,她才走到值班室門口。
“第二項,先於。”
秦川低頭寫結論。
六點三十五分,零六五八號調卷手續出現。
那時十七號車已經進入裝貨位。
它不是在新任務下達後開始行動。調卷單也不是任務啟動的依據,而是在車輛行動以後,被塞進流程裡的放行條件。
秦川把紙遞出去:“請審定。”
馬誌遠讀完,將結論交給周美玲。
周美玲刪掉“偽造補證”四個字,改為:“現有時間記錄表明,調卷手續形成時,車輛前置作業已經啟動。”
她把紙推回來:“能證明多少,寫多少。”
秦川點頭:“這樣更硬。”
韓德亮要求將車上貨物單獨處理:“查單據可以,貨物與調卷無關。卸回倉庫,車輛執行後續任務。”
馬誌遠取出補充封存單,將十七號車、車載貨物、鑰匙簿、作業板和兩份條件通知逐項填入。
“它們共同對應一項運輸任務。在時間關係核清以前,不拆分。”
“你要把整個調派辦公室拖進去?”
“不是我要拖。”馬誌遠看了一眼已經封好的證據袋,“是你們的車自己開進來的。”
稽核章落下。
韓德亮手裡的停運記錄停在了責任欄上。
司機和押車員的單獨登記也在這時完成。
司機承認,六點二十五分,他接到調派辦公室值班電話。對方隻說了一句話。
“十七號車照原安排裝貨。”
許文靜問:“誰通知的?”
“冇報姓名。”
“你為什麼不問?”
“值班電話打到車隊,知道車號,還知道我當班。我問什麼?”
“有書麵通知嗎?”
“冇有。”
押車員的說法更簡單。他到車隊時,司機已經領完鑰匙,隻讓他跟車。
韓德亮立刻道:“單方口述不能作為事實。”
周美玲落筆:“司機自述,六點二十五分接到口頭通知。記錄隻寫自述,不寫認定。”
許文靜補充:“司機、押車員暫不作違規人員處理。登記後分開留候。”
韓德亮想借程序挑錯,這條路也被堵住。
馬誌遠合上處置簿:“調取調派辦公室電話記錄。十七號車今晚暫停放行。車門、封繩由門崗、車隊、稽核組三方共同簽封。”
三道簽名落在封條上。
秦川被扶上輪椅時,紗布已經紅了一大片。
馬誌遠把停運責任說明遞給他:“你提出扣車建議,再簽一次。後續若認定與調卷無關,這份責任跑不掉。”
秦川接過筆:“該我擔的,我不往彆人桌上推。”
他寫得很慢。
韓德亮站在一旁:“年輕人,簽名容易,賠一車生產損失可不容易。”
秦川放下筆:“那就先算清,這車到底要送幾次。”
韓德亮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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