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大事
第五十八章大事(第3/6頁)
日由刑房提審,此時審問的記錄便涉及日後的定罪。那些人犯的家眷那天被快班一番驚嚇,已經不敢再圍在縣前街,但都請托了關係找
刑房活動,桐城是個小地方,那些關係繞來繞去,實在找不到也可以找那些幫閒,最後總是能尋到刑房或南監的人。他們想把自己親友的罪名減小,主謀的要變成從犯。刑房和牢子都不是善男信女,自然就獅子大開口,減罪的底價至少二百兩,那些幫閒作為中間商也是要賺差價的。這
幾天時間竟然發展出了完整的產業鏈,把那些亂民俘虜當成了唐僧肉。
作亂時搶得多的亂民可能出得起,但有些根本冇分到那麼多,士紳那邊的打行又在追索,很大部分已經被收回,那些亂民家眷哪裡還拿得出來。人犯中一個叫張采的,他媳婦被打行追回了大半臟銀,為了救張采又求到刑房一個書手,銀子不夠用,那書手便強要了那女人,最後還冇得個準話,那女人回去越想越氣
便上了吊。雖然最後被家裡人救下,但事情就此被揭發出去。
這兩件事疊加在一起,縣城中百姓的民憤又被激發起來,城中傳言紛紛,有人在串聯鬨事,昨日出門的兩個壯班的衙役就被百姓在南門一頓痛毆。
上次民亂的主要目標是士紳和家奴,亂民甚至儘量避免和官府衝突,這次如果動亂再起,可能會加上桐城縣衙。
所以對楊芳蚤來說,形勢依然十分凶險,萬一民亂再起,他必定要丟官不說,還很有可能性命不保。
在原本的曆史上,汪國華被抓後經過大街押送往縣衙,半途得知可能不算他謀取黃文鼎的功勞,汪國華便在街市之上吵鬨,想把背後的隱情公之於眾。結果汪國華剛說得幾句,便被某鄉紳家的健仆從背後當街刺死,此事再次激發民憤,而且不再是針對家奴,而是直接針對鄉紳。士紳驚恐之下隻能邀請池州兵進駐,就是
潘可大所部,桐城從此一直有軍隊駐紮。
而此時因為龐雨隱藏了汪國華,所以此事並未發生。但鄉紳和胥吏總會作死,把事情朝不可收拾的方向推動。
士紳那邊楊芳蚤無力約束,但他可以對刑房惱怒,民亂之時刑房就剩兩三個人當值,冇起到任何作用,好不容易平息了又來添亂。周縣丞原本也對那司吏不滿,兩人一番合計,楊芳蚤已經打定主意,雖然他是個代理知縣,但與新知縣交接的時候,無論如何要建議新知縣把刑房司吏的考評打個不合格
。
楊芳蚤對龐雨更加信任些,想想之後道,“後麵那審訊之事,每次聽審不能隻有刑房的人,便由快班和刑房一起辦。”“小人遵命。”龐雨表麵平靜,實際上心中有些竊喜,審訊是一個重要的權力,雖然定罪和執行權力不在縣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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