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雨夜劫殺(2)
第418章雨夜劫殺(2)(第2/2頁)
發現及報警的時間為夜裡的零點二十七分。
說明遊大河也就是在最多不超過29分鐘之內的時間被人殺死,這期間還包括車內現金和金器全部丟失,同時槍支和子彈也被犯罪嫌疑人帶離現場。
看到這裡,杜大用也覺得這個案子太像仇殺了!
首先犯罪嫌疑人應該是知道遊大河當天晚上的行動軌跡的。
第二,犯罪嫌疑人如果設置障礙物或者停放車輛進行阻擋,但現場周圍並冇有發現有障礙物被丟棄在那裡,那麼將遊大河逼停並且還能讓其在大雨中進行下車查驗,還能繼續讓遊大河這名醉酒的警察對其不設防,那麼會不會是遊大河的熟人或者是熟悉的車輛?
第三,犯罪嫌疑人拿走遊大河車內的現金和金器以及遊大河放置於車內的槍械,然而在車內卻並冇有發現翻找痕跡,是不是犯罪嫌疑人很清楚遊大河在車內放置東西的習慣?
第四,該條道路隻有超過十點半以後才會減少車流量,就算當天雨水很大,那麼車流量也不會按照犯罪嫌疑人可以設定的那樣去實現控製車流量大小,那麼犯罪嫌疑人是怎麼知道自己在行凶的時候,在遊大河車輛的後方冇有車輛前來經過?
第五,5月11號案發,遊大河當時頭部被鈍器擊打正好是十一次,是不是有什麼寓意?還是犯罪嫌疑人是一名男性偽裝成女性的作案手法,偽裝成除了第一次重擊以後,力度逐漸減小,直至遊大河死亡。又或者犯罪嫌疑人就是女性犯罪嫌疑人?
杜大用冇有繼續看下去了!因為這起案件目前來看,看的越多,思維受到的限製也會越大,因為有很多後期排查到不是線索的線索也夾雜在材料當中,這樣會乾擾到杜大用現在已經看過案發現場照片而形成的直覺。
最讓杜大用迷惑的就是,縣局,市局,省廳三級警方已經把能排查的已經幾乎排查到了極限,怎麼就冇有揪出這個疑似熟人或者就是熟人的犯罪嫌疑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