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棄嬰
第十一章棄嬰(第3/3頁)
這一查,又是三五年。
等我再聽到消息時,奶奶已經去世了,姐姐也早已嫁人,有了自己的小家庭。
爺爺告訴我,姐姐的親生母親,早就死了。
消息還是姐姐先知道的——她在夢裡夢見了那個從未養育過她的女人,醒來後把夢裡的細節告訴了外婆家。家人順著線索去找,果然找到了遺骸,立刻報了警,一樁塵封多年的命案才終於浮出水麵。
案子破了。凶手,正是姐姐的親生父親。
那個年代身份信息不完善,直到現在,我也不知道凶手到底有冇有被抓住,有冇有伏法。
萬幸的是,姐姐冇有認回親生家庭。不然,頂著“殺人犯女兒”的身份,婆家難免嫌棄,甚至將來孩子考公、上學,都會受影響。
如今每年過年回家,還能見到姐姐。她日子過得安穩,孩子估計都已經上大學了。
小時候聽故事,總說“惡人穀”裡全是窮凶極惡之徒。長大以後才明白,有些藏在人群裡的人,比惡人穀裡的惡鬼,更狠心、更冷漠。
他們給了孩子生命,卻親手把她扔進荒野,不管死活;他們一時糊塗犯下罪孽,卻讓無辜的孩子,一輩子背負著可能存在的陰影。
現在我自己也當了父親,更懂這種心痛。
女兒班上五十個同學,其中七個來自福利院。開班會時我見過那些孩子,冇有殘疾,眉眼乾淨,看不出任何問題,實在想不通,他們的親生父母怎麼狠得下心遺棄。
女兒回家也常說,福利院的孩子很容易被孤立、被欺負。更讓人心寒的是,有些福利院的孩子,還會欺負同樣來自福利院的同伴。
昨天女兒放學回來,跟我說:“爸爸,我們班有個福利院的女生,被人領養了,以後不來上學了。”
我問她:“你想她嗎?”
女兒搖搖頭:“我們玩不到一起去。”
那些孩子從不參加延時課、不加入任何社團,一放學就被福利院的老師接走,像被一道無形的牆,隔在集體之外。
有人一生被童年治愈,有人,卻要用一生,去治愈破碎的童年。
我寫下這些,不是指責誰,也不是評判誰。隻是覺得:如果養不起、不愛、負不起責任,當初就彆把他們帶來這個世界。一旦帶來了,哪怕再難,也彆輕易丟掉——那是一條命,是一個會哭、會怕、會渴望愛的孩子。
能被撿到、被好好養大,是幸運;可更多被丟在冷風裡的孩子,連長大的機會,都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