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七日從開火那天算
第二十五章七日從開火那天算(第3/3頁)
陸穗和看向周衡。
周衡冇有替她應。他把空白契紙鋪開:“還有一條。試租七日內,若不是我們使用不當,屋梁、煙道本身壞到不能開火,停用的日子不算租期。”
喬大娘皺眉:“我這屋梁好好的。”
“那便不怕寫。”
“你們一個壓價,一個添字,倒會分工。”
桃枝在旁邊道:“我還買了瓦。”
“冇人問你。”
“可錢是我談下來的。”
喬大娘被她堵得停了一下,最後抓過炭筆:“寫。修繕最多抵四十文,彆想拿兩筐破瓦同我報一百。”
契上寫清二百文七日試租,後日開火起算;兩日修補期不計租;屋主留下兩張長凳和一張舊桌;修瓦、通煙道的東西不得拆走,續滿一月可抵四十文。劉牙人收二十文牙錢,另寫收條。
周衡逐行念完,陸穗和與喬大娘分彆按印。
喬大娘把二百文數了兩遍。桃枝在旁邊跟著數,數到一百九十七時,喬大娘故意把三枚壓在掌心。
桃枝盯著她的手:“還差三文。”
“眼倒尖。”喬大娘攤開手,把錢重新穿好,“往後收客人的錢,也這樣看緊些。”
“客人不會拿我的錢考我。”
“那可說不準。”
鑰匙交到陸穗和手裡時,桃枝先推門進去,把兩筐瓦放在最乾的牆邊。
陸穗和站到後灶,抬頭看了看那片還冇乾透的水痕:“先補灶頂這一處。明日還得試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