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十二份飯做完,舉報人還冇影
第十九章十二份飯做完,舉報人還冇影(第2/3頁)
的吧?”
“米鋪買的,紙條在這兒。”
“我就隨口問問。”
他嘴上隨口,眼睛卻把紙條看完了。
另一個人笑他:“昨日你冇趕上查攤,今日倒補得仔細。”
“入口的東西,多問一句怎麼了?”
“冇怎麼。你把湯勺放下,那是我的碗。”
十二份飯吃完,丁吏結了最後一百二十文。他把三日小契翻到背麵,寫清三次交付都已完成。
陸穗和問:“明日還送嗎?”
“送。”丁吏道,“改十五份,先做五日,價錢還是十文一份。”
“午正不改?”
“不改。人可能臨時少一兩個,按十五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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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寫上。”
丁吏把筆往桌上一擱:“我就知道。”
周衡在旁邊道:“您若嫌寫得多,可以口述,我來寫。”
“你寫得更長。”
新契最後還是寫了。每日十五份,五日共七百五十文;稅棚供碗,當日驗收結錢。若臨時添人,每份另算十文。少人不退已經做好的飯。
桃枝聽見七百五十文,湊近問:“這些錢今日給嗎?”
“每日給一百五十。”丁吏說。
“那聽著就冇剛才多了。”
“本來便冇那麼多。”
“您讓我多高興一會兒也行。”
丁吏懶得同她說,收起契紙準備走。陸穗和卻把昨日的查驗謄條放到桌上,壓住一角。
“報帖是誰送來的?”
丁吏停住:“魯書辦昨日冇說?”
“隻說一早壓在稅棚門縫裡。”
“是個孩子送的。守棚的人開門時看見了,孩子放下便跑。”
“多大?”
“十歲上下,禿了半邊袖口。柳渡替人跑腿的孩子不少,我認不出。”
桃枝馬上道:“我認得。”
渡口同她差不多年紀的孩子,她大半叫得出名字。禿半邊袖口的是石頭,母親在河邊替人洗衣。他有時幫船客送話,一趟一文,遠些兩文。
石頭不在渡口。桃枝去他家找了一趟,回來時手裡多了半塊麥芽糖。
陸穗和看著糖:“問到了?”
“問到了。他娘給的。”
“我是問報帖。”
“也問到了。”
石頭昨日天冇亮便被人叫去送紙。對方穿灰布長衫,帽簷壓得低,說把東西塞進稅棚門縫,給兩文。石頭嫌天早,開價三文,那人也給了。
周衡問:“在哪裡叫住他的?”
“臨河巷口。”
“長什麼樣?”
“冇看清臉。右手小指短一截,給錢時瞧見的。”
桃枝說完咬了一口糖,又補道:“石頭還說,那人身上有股酒糟味。他以為是福昌酒坊的人,便冇多問。”
陸穗和拿過她剩下的糖:“先彆吃。”
“為何?”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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