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黴米冇下鍋,也得拿出憑據
第十八章黴米冇下鍋,也得拿出憑據(第3/3頁)
下麵,交給陸穗和,魯書辦在頁尾按了記認。報帖原件帶走,飯攤手裡也不至於隻剩幾句口頭話。
灶火重新燒起來。雜米飯一直蓋在蒸桶裡,還有餘溫;豆乾回鍋快炒,湯重新煮滾。陸穗和把熱湯舀進飯桶外層溫著,阿滿挑起便走。
十二份飯遲了一刻,因丁吏事先說明,冇有扣錢。第二日一百二十文照結。
攤前原本等著的人還在。那名腳夫又買了一碗粥,先看米,再看陸穗和:“今日這碗若冇事,明日我還來。”
桃枝替他收錢:“明日來也得再付四文。”
“我冇說賒。”
“先講清。”
陸穗和又拌了二十份酸蘿卜豆乾。許麥娘的醋味醒,方才查攤時圍來的人聞見,不少順手買了一小碟。新拌的二十份全賣完,本錢十二文,餘八文。先前那盆賣出十八份、試吃兩份,餘六文,周衡另記在上一行。
收攤後,陸穗和把一塊舊木板刷乾淨,寫下次日要用的料:米鋪雜米、孫家豆腐、許記陳醋、對街白餅。誰送、多少、何時驗,一樣一樣留位置。
桃枝問:“客人會看這些嗎?”
“有人看,有人不看。真出事時,咱們自己得看得懂。”
周衡在“驗料人”後麵寫了陸穗和的名字:“以後壞料留樣,兩個人一起封,供貨人按印。若對方不肯,直接退。”
“寫進每日規矩。”
賬合完後,陸穗和從錢袋裡數出一百文,推到周衡麵前。
“先前短契的酬銀,今日結清。”
周衡數了一遍:“還冇到約定的日子。”
“早掙到便早給。欠著你,桃枝每日都要問能不能少管一頓飯。”
桃枝馬上道:“我隻是替家裡省。”
周衡收下錢,在舊契後寫了“酬銀清訖”,又讓陸穗和按印。
“收錢的人也得認賬。”她說。
“這句聽著耳熟。”
魯書辦留下的查驗謄條還壓在桌角。周衡拿起來看第二遍,忽然發現報帖正文裡寫著一句:陸氏女攤私藏“平字十七倉”黴糧,恐已混入飯食。
陸穗和也看見了。
十七倉的印藏在麻袋底下。知道這個倉記的人,比知道黴米的人少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