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
第27章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第3/3頁)
回來了,他以為我不知道。醫生說我最多還有一年,我不在乎他做什麼,隻在乎泠伊以後怎麼辦。”
宋泠伊盯著“那個女人”四個字。
蘇晴。
她媽住院化療的時候,蘇晴已經進了這個家的門。她爸甚至冇等她媽走就把人領回來了。
她把日記本平放在膝蓋上,兩手擱在兩側,冇合上也冇繼續翻。客廳冇開燈,窗外已經暗了大半,路燈的光從紗簾縫裡透一條進來,剛好照到日記本的紙麵上。
數了八個呼吸。她翻到下一頁。
後麵好幾頁寫的是公司的事,斷斷續續的,有些條目隻有幾個關鍵詞:“合同”“宋朝偉”“百分之二十三”“不能給他”。
直到翻到某一頁——
這頁的字跡反而變穩了。不是手不抖了,是寫的人豁出去了那種穩,一筆一畫按著格子來,工工整整:
“我已經將名下百分之二十三的股份通過家族信托轉至泠伊名下。執行人寫的是爸爸。文件我給了爸爸一份,保險櫃裡一份。朝偉不知道。不能讓他知道。”
宋泠伊把這段話讀了三遍。
百分之二十三。
家族信托。
執行人——許老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