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律所不做我來做!
第13章律所不做我來做!(第3/3頁)
來搭在椅背上。
“那條聲明裡說‘妝造成品與最初方案存在較大偏差’——成品效果誰驗收的?”
“導演組和甲方當場確認的,導演原話是‘比方案還好’,現場有至少二十個人聽見了。而且甲方拍完當晚就追加了三套聯名合作。”
她說這話時語速不快,條理清楚,像提前在腦子裡過了一遍證據鏈。
晏斯年看了她一眼。
不是那種安慰性質的眼神,是律師審視當事人時慣有的打量——在判斷她能不能扛得住後續程序。
“名譽侵權的案子,我們所不做。”
宋泠伊的睫毛動了一下。
“但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