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我看到了正義
第24章:我看到了正義(第3/3頁)
我過去讀聖賢書,學著謙讓隱忍,卻混淆了忍讓和放棄自身合法權益的邊界。善良和退讓,不能用在維護自己勞動所得這件事上。忍讓是修養,依法拿回自己的血汗錢,是每個勞動者正當的權利,二者並不衝突。
回想整個過程,冇有刁難,冇有索要厚厚的證據鏈條,冇有推諉拖延,工作人員主動聯係中介進行核實協調,督促對方履行約定。僅僅隻是我一通電話,一趟上門,就把這件困擾我的事情妥善化解。這件小事,看起來微不足道,卻重重衝擊了我從小到大構建起來的世界觀。
從前我以為,公道要靠大人物、靠聖賢去爭取,普通人隻能默默承受委屈。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公道就藏在現行的法律和基層辦事窗口之中。當普通人的權益受到侵害,隻要願意主動站出來,走正規渠道,就會有人來主持公道。
我曾經帶著一腔少年理想,想改變社會。經曆這件事之後我才懂得,社會本就在不斷自我完善,維護底層普通人的權益。不需要我憑空去改變什麼,我首先要做的,是糾正自己腦海裡陳舊過時的認知,學會用現代的法律規則保護自己,不再被舊觀念困住,默默吞下委屈。
這次維權的經曆,不隻是拿回十天辛苦工作換來的工資,更是一場思想上的覺醒。我親眼見到,基層工作人員認真傾聽普通人的難處,依法辦事,不偏不倚。我看見了真實的正義,明白了這個時代的底色。古書裡的世道早已遠去,如今普通人有處說理,勞動有法律兜底,這是實實在在的安穩與公平。
走在鄭州的街道上,看著來往行人,我心中感慨萬千。過往的自卑、偏執,那些從古籍、舊傳聞裡得來的片麵認知,在這件事之後,開始慢慢重塑。聖賢教導的德行值得堅守,但不能不分場合,一味自我犧牲,放棄本該屬於自己的權益。情義歸情義,法理歸法理,二者不能混為一談。
這件小事,在旁人眼裡或許不值一提,可對我而言,是人生裡重要的一課。我不再一味聽信坊間那些誇大的負麵傳言,不再用古代的故事去套現代的生活。我親眼見證,當勞動者遭遇不公,是有地方伸張訴求,有人願意站出來主持正義。
這一次,我真切看見了正義,也重新認識了我身處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