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節京師(一百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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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了重點,抓捕周樂之的便迅速提上了議事日程的第一位。許可把相關情報向中心彙報,很快就受到了回電,準許他“便宜行事”。
這意味著如果抓捕不成,準予就地處決。在接下來的一份電報中,還要求他做好相關材料的“回收工作”,如果條件不允許,則“全麵消毒”。
至於劉铩,他提出的要求全部得到了批準,同時命令抓捕工作結束之後,將劉铩通過海路送往廣州。
以安全事務聯席會議名義發出的電文中還批準他享有北直和山東兩地的指揮權,可以隨時動用兩地所有的元老院資源。偵察總局再增加部署一個分隊。
見到電文,許可不敢怠慢,授權可以看出元老院這樁事情的重視程度。他立刻將各個小組的負責人召集到了
許可目前派出了三組重點監視人員,分彆針對王業浩、楊公公和夏記山西屋子的申掌櫃。
現在他做出了調整,楊公公與綁架案無關,小楊公公純粹是綁架案中的意外插曲,已經冇有必要在他身上花費精力了。對全部監視布控撤銷。
山西屋子申掌櫃,許可分析,他在整起案子裡顯然起了重要作用,但是他和核心人物並無接觸,隻不過是個打手兼盟友,監控他意義不大。因此對其的監控也撤銷了。
他將所有監視力量重新分配,重點監視布控王業浩集團。包括王本人、金文池和王的其他親信。關於這些人和他們經常活動的地點,劉铩提供了一份詳細的說明。
從劉铩的供述來看,樂先生大多數時間都在京師活動。畢竟他是王業浩的重要幕僚,王業浩有許多重大事務都是需要和他商議的,而且根據劉铩的述說,很可能還掌握著“天書”的解釋權。這意味著除非有重大事情需要他去親自處理,此人不可能離開京師,也不可能長期不與王業浩接觸。兩人之間的接觸相當頻繁。
隻要他們還在頻繁接觸,順藤摸瓜就能找到周樂之的藏身之處。許可不認為以周樂之這樣半吊子水平的秘密工作知識(多半還是紙上談兵)能防得住外情局的監控――所有監視人員都是受過專業訓練,有過豐富實踐經驗的。
其次便是王恭廠的周家老宅。雖然劉铩說過那裡自有周樂之留下的侍妾和孩子,並無重要的人物和物品,但是許可認為,此處既然是周樂之老宅,現在的這個“樂先生”又是弟子,兩者之間可能還存在某些聯係。這是一個可能的突破點。
其他方向,自然也有可能找到切入點,但是許可認為他們現在人手有限,對於那些可能性較小的線索乾脆放棄更有利。
“此人是元老院的重點抓捕對象,”他對小組的組長們十分鄭重的說道,“要是按照大明的說法,就是朝廷欽犯。一定要查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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