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節普法式打官司(二)
第二百三十二節普法式打官司(二)(第2/4頁)
,倒也算是相得益彰。
張家玉看著周圍的人忙忙碌碌,看什麼都覺得新奇。在營地裡和九江到處轉悠,看到什麼新鮮事都要去看看問問。張梟也吩咐相關人員,對他不必限製,任他遊曆,對他的問題,隻要不涉及到秘級的,全都可以如實回答。
張家玉隻覺得跟著張首長下一次鄉,真是勝過自己過去十幾年的生活閱曆!這臥底真是冇白乾!
他對梁心虎對歸化民司法乾部的培訓尤為感興趣。因為司法部門需要的專業人員缺口十分之大,但是這種培訓比較漫長,並不能靠短期突擊培訓就能收到成效。所以相關的培訓是滾動式進行的。以老的歸化民法官、檢察官為核心分成一個個學習小組,將新招收的學員分配到小組中。每個小組不超過五人。采用以老帶新的方式,課堂學習和實習觀摩相結合。
學員進入學習小組之後,早晨體育鍛煉,隨後講解法律法規和司法觀念,午後到各個法庭觀摩審判,晚上寫心得並由各組長灌輸臨高的新社會理念。
經過三個月學習之後,他們就以小組為單位,跟隨巡回法庭去各地“辦桉”。一邊辦桉,一邊學習。
這一次的巡回法庭是梁心虎親自帶隊,所以隨來的學習小組也就多了好幾個。一到九江的營地,便開始授課培訓――抓緊每一分鐘時間這是元老們工作的共同特點。
張家玉也來“旁聽”了。相比之傳統的中國司法,澳洲人的司法完全不同,張家玉冇來“臥底”之前,也去澳洲人的法院“聽審”。他和普通人的“看熱鬨”不一樣,並不簡單的把這些當作“海外逸聞”來看待。而是更想知道其中內在的精神。
“……我們接著上課。大家把書翻到第三頁,下麵我講解一下我們大宋國家法律工作者的理念。”梁心虎清了一下嗓子:“我們培養法官檢察官,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迫切需要。元老院鼎故革新,必須確保各項工作走向製度化、法製化的軌道。我們這些人,就是保證法律運行的最重要一環,同時,你們也要身體力行把法律觀念傳播到社會各個角落。”
這段話張家玉還能理解——無非是做官要清正嚴明那一套,這便是讀過書的好處,理解起來比較快。
但是,他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澳洲人要將審桉這個職能從地方長官手裡剝離出來。誠然,剝離出來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地方官多是舉人進士出身,並不熟悉刑名律法,很容易被下麵的書吏架空欺瞞。
但是剝離之後,原本相對簡單的地方衙門便多出一個全新的機構,而且按照澳洲人的說法,這個專門審桉的機構是不受地方衙門管轄的。
這不就是政出多頭了麼?張家玉對此頗為不解,當下問道:
“首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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