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八節挑基成塘
第二百零八節挑基成塘(第1/4頁)
九江鄉從弘治年間起就壟斷了西江的魚花捕撈權,因此形成了相當繁盛的淡水魚養殖產業鏈。張梟給陳五仁安排的考察任務是深入了解九江本地的魚苗養殖產業,不等天亮,陳五仁和農業局的乾部就換上了假發和民服,在莫魚的帶領下乘小船去了周邊的魚花市——不同墟市的墟日是不一樣的。
由於明朝的墟市執照製度,各地都有眾多墟市是不見於地方誌的。至於原因,因為很多墟市並不合法。
墟主隻有申請執照,管理市場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地方官府或明或暗的承認,寫入地方誌當中。這就是元老院中很多人反對的包稅製。自然,有不少墟主根本冇有獲得官府的執照,也照樣收租收稅。這些人都是背景雄厚之人,地方官員往往不敢得罪。
萬曆時期就已經存在的嶽灣墟、龍湧墟、良村墟都冇有出現在萬曆《南海縣誌》甚至後來的崇禎版縣誌中,而建墟者陳大參、黃憲副都是萬曆時期的高官。
嘉靖二十八年,廣東布政使司分守嶺南道左參政項喬頒布了“禁墟主以便市民”的法令,他認為朝廷已經建立了關榷製度,梧州府、南雄州等地的鈔關對往來貨物課以關稅,不該再侵占小型市場的利潤,但是各級官府卻給墟主頒發執照,收取一定的費用,任由墟主收取市場場地的地租或者對往來貨物抽分。
從他的主張來看,自然用意是極好的,出發點還是為了減少民眾負擔。說白了不論是叫抽分、地租還是衛生費、攤位費,由此產生的成本最後都是要轉嫁到消費者頭上去的。
但是墟市的興盛,說白了就是市場經濟的需求。這不是官府簡單的一紙禁令便能改變的。地方官府對這一繁榮地方經濟,增加收入的行為也照舊默許其存在。項喬的法令顯然冇起到什麼作用,至少在西樵地區,墟主製度大範圍的蔓延開來了。
財稅局對墟市製度非常感興趣,實話說,墟市是收稅的一個把手。有了墟市,才能把各種零星的經濟行動的稅務給收上來。所以王企益兩口子一直打著如何把墟主“合規化”的主意。
張梟也很感興趣,因為墟市的收益明代地方財政裡是一個重要的補充,把這塊收入理順了,地方官才能有錢想辦點事。
莫魚以前是個疍民,為了生計就投了施十四,在諸彩老旗下打家劫舍,過著刀口舔血的日子,後來跟著林佰光投了臨高。因為對機械有點悟性成了海軍裡的技術兵種,但在一次例行演習中對操作麻痹大意造成意外,他本人左手輕度殘疾而退役,被安排進了警察係統做個閒職。直到元老院北上缺乏人手,像他這種老資曆又想做點實事的傷殘人士也被重新啟用起來。
“陳科長,說出來你可能不信,不管你信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