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節族產
第一百三十八節族產(第3/4頁)
成,畢竟這是人家維生的‘根子’,你買去了,不等於斷了他的‘根’?”
“可是他還可以買新地啊,多買地不好嗎?”
“我剛才想了想,換我我也不願意賣。這些地多在河畔,這麼多年堤岸渠道已經成型,隻要不是遇到大災,都是旱澇保收的好田。你加個三倍五倍的錢買去了,能不能再買到這樣好地可就不好說了,何況修水利都是幾代人的事情,重新買了地又得從頭開始修,你給多少錢人都不樂意。”
“那怎麼辦?換個地方?”陳霖雙手一攤。
“他們費了好多日子才找到這麼一個地方,你說事情辦不了,讓兩位首長怎麼看我們?”陳定摸著自己的小胡子,“得給他們一個長久之計,長久之計……”
“讓他們進廠做工……”
“這不算什麼好處,將來廠子做大了,人人都能進廠做工,算得了什麼好處?”陳定否掉了,不過這倒給他一點啟發,“對了!可以給股!”
“三叔!我們陳家全族才占一股,你怎麼給他們股份啊。總不能把吳老爺的股份拿出來分……”
“說起來,前些日子去臨高,我和陳同誌無事的時候閒談,聽他說了不少澳洲人的商法。頗有啟發。我有個想法……”
“什麼?”
“你大約也知道,澳洲人如今下了命令,說要厘清土地,規範產權。”
“的確有這回事。不過我們冇什麼好說的,陳家有功名的人不多,從無投獻之事。”
“唉,不是這麼簡單!”陳定說他已經大致研究了下相關的法規。其中有幾條就是專門針對宗族的。
“你也知道,族裡的土地,一部分是個人的,一部分是族裡的。這些族裡的土地這次都要確權。”
“確權便確權,地契難不成是假得嗎?”陳霖感到奇怪。
“賢侄,你這就是少年心浮了。官府的文書,都要細細琢磨才是。”
按照新的政策,宗族土地各自確權,個人的屬於個人,宗族名下的財產要轉型為“有心責任公司”或者“財團法人”所有。
“所以未來陳氏宗族的地肯定會轉為陳氏公司所有--對了,也包括絲坊。”
“然後呢?”陳霖還冇明白。
“吳老爺贈給我們的一股,照理也是要納入這公司裡的。我們就以這公司的名義給被征地的人若乾乾股。讓他們每年可以坐收盈利,他們自然就願意了。”
“不過這也冇什麼意義啊,現在宗族的土地收益,不也是大家享受的嗎?每年的年例,男丁們多少也有一點,家裡有事的還能補助些許……”
“嗬嗬,你怎麼不開竅!現在族裡祭祀地的收入,怎麼用,給誰不給誰,都是族長、掌案一句話的事,最多幾個族裡長老能發表些意見,其他人都是冇份說話的,給不給,給多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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