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節焚樓(八)
第九十三節焚樓(八)(第1/4頁)
“要是能給我們搞些三四式就好了,誰tmd要三六式這個改裝玩藝!”午木看著訓練場上的情境,頗為不快。
訓練主任在旁不敢接話,他知道這事在元老院內部有很大的爭論。
手槍的問題,其實政保和警務部門都頗有煩言。較之於伏波軍和國民軍,他們經常接觸和使用的是左輪槍。但是幾年的實戰檢驗,1630版左輪槍的效用被普遍質疑。這些質疑集中於手槍的威力上,甚至有報告稱近距離命中數發也未能擊倒身穿厚棉衣的敵兵。完全達不到武器研究小組宣稱的20米內洞穿普通鎧甲的效果。
不過問題卻被拖了下來,顯而易見的一個原因就是手槍這種東西並不是軍械部門的急務。直至1634年發生太陽傘專案,事後檢討時國家警察、政保局及軍方批評了現有的軍警裝備,特彆對30式手槍提出諸多不滿,認為其不僅彈藥殺傷力弱,更為致命的缺點是換彈速度慢,致使行動人員傷亡慘重,幾乎導致抓捕行動失敗。
迫於元老院的洶洶壓力,手槍改進項目迅速在企劃院獲得通過。為了避免重蹈覆轍,決定由兩個小組平行展開設計工作。
最終的結果就是產生兩種型號,分彆是1630改--也就是現在他們剛剛領取到的所謂1636式和徹底脫胎換骨的1634式。
1636式的設計理念依然是基於企劃院式的“廢物利用”。實際上1636式和1630式並無多大變化。隻是在彈藥規格和機械機構上做了改變。大部分該款手槍就是將過去生產1630式進行回收改裝而成的。完全是不榨乾剩餘價值不罷休的態度。
至於第二兵器小組設計的則更為先進,因為它一開始就是基於全金屬彈殼設計的,雖然未能擺脫黑火藥,至少在彈藥安全性和彈道性能上有了全麵的提升。
1634式實際是參考s&wno.3手槍為藍本,配備了更可靠的保險機構,優化人機工設計。其撅開式框架和自動退殼杆的設計極大地提高了換彈裝填的速度,使用非常便利,原型槍很快進入試驗階段,年底定型為1634年式左輪手槍,簡稱“三四式手槍”。
三四式手槍彈的藍本同樣是0.44russian(11x25mmr)彈。保證停止作用的同時,兼顧後坐力在可承受範圍內,兼之全槍重較大,1634式手槍射擊可控性頗值得稱道。其中還發生了一段插曲:企劃院提出為節省銅材,在沿用彈藥固有規格的基礎上,采用類似1636式的紙殼槍彈。但海軍和海兵隊激烈反對這項建議,指出紙殼彈貯存於手槍彈巢時,在海上作業環境下較易受潮。且防自燃問題和裝填速度依舊冇得到解決。再列裝一種左輪槍又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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