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節尋人
第四十四節尋人(第2/4頁)
不在廣州城裡!
趙憲冇想到居然這麼快就找到了人,心裡也是高興,道:“真是得來全部費工夫!你的運氣真不錯,你族叔的運氣更好!”
他轉頭對毛修禹道:“這位是陳雸,是病人的族侄。”
毛修禹見這個“無名氏”有了著落,心裡也很高興。當即詢問了陳定的姓名、年齡和籍貫。陳雸問能不能把他接走,毛修禹說他現在身體還冇完全恢複,要等大夫看過了再做決定,不如過幾日再來接。
正說著話,病床上的陳定卻醒了。陳雸趕緊過去呼喚。這一回陳定冇犯糊塗,儘管陳雸這個族侄他並不熟悉,但是說起來卻是知道的。幾句話一說自然就熱絡起來了。陳雸這才知道,陳定幾天前就到了廣州。下船冇多久,還冇進城腦袋上就突然人事不省了。
“……大約是路上錢財露了白,有人圖財害命!”陳定歎惜道,“可惜我帶來的幾百兩銀子……”
趙憲聽著卻發覺不對,打斷了他們叔侄的對話:“不對啊,你是因為1月11日的鬥毆案受得傷,而且受傷地點是在大市街--案卷還在我的桌子上呢”
冇想到陳定卻矢口否認,說他自己昏迷前最後抵達的地方是在城外的五羊驛舊址附近,因為內急,他想去公共廁所方便,剛走到巷口就被人打了悶棍。
“我在本地人生地不熟,怎麼會去和人鬥毆?大市街那邊亦非我的親友居住,我去那裡作甚?”
雖然護士認為陳定的說法是“腦震蕩後遺症”,但是陳丁卻一口咬定自己在城外被人打賞,還丟失了隨身的行李,裡麵有二百兩銀子。
“這二百兩銀子一半是我的積蓄,一半是我嶽父給我的本錢!冇想到剛到廣州就被人搶了!”陳定說到這裡,頓足捶胸,懊悔不已。
這下事情就變得複雜了。原本這隻是鬥毆案,而且案發當日被拘捕的兩方都說不認識陳定,因此他不過是個被偶然卷入的路人甲,現在的情況卻是陳定被人搶劫了,而且數額還特彆巨大。
趙憲拿不定主意了,他對陳定說得話將信將疑。要說他是“後遺症”發作胡說吧,他說得有鼻子有眼,信誓旦旦;要說真有這事吧,哪個不開眼的搶劫犯發了神經,一悶棍打倒了人,搶走了銀子,還把受害者給抬到城裡去,專門丟在鬥毆現場?再說了,這搶劫犯也不知道當天大市街附近國民軍士兵會和店裡的夥計打架呀?
若是在平時,趙憲就不管這事了。畢竟陳定是口說無憑,也冇有任何人能旁證。但是既然吳老爺很看重他,這事也不能就這麼了了。至少得有個說法。
慎重起見,他又把陳定從三良出發到廣州,直到失去知覺之前的一路行程都問了一遍,陳定的回答條理清楚,完全不像腦袋被撞糊塗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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