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節農業公司(四)
第二百九十四節農業公司(四)(第3/4頁)
了。女的也要七八塊。體格好的更貴。”
“這裡用奴隸的多麼?”
“多,不花錢光吃飯的工人,誰不願意用幾個?不過小戶人家買不起,也不敢買,都是大戶財東們才買。”袁斐道,“從前明國治下,不也有買奴客種地的。”
“他說得地的事呢?”
“那是真得,這老胡最關心的就是他的地了。這老小子――貪得無厭!”袁斐毫不顧忌的說道。
胡五妹去了不多片刻,取了一個錫盒來,小心翼翼的打開上麵的掛鎖,取出裡麵一個護書,從裡麵小心翼翼地抽出幾張紙來。
“這是當初我來三亞,給我和家眷分得口分田,當時我全家戶籍上是十五口人,一共四百五十標準畝。這份,是元老院額外賞得,一共是三千標準畝。都是荒地,還有這些......”他一張張的把拿這些憑據展開都放在桌子上,又用茶盞壓上,“這是我的不動產證,這是後來我開荒時候給得開荒票......”
許延亮逐一拿起了觀看,隻見這些“執照”款識紋樣各異,不但土地所有權性質叫法各異,連頒發部門都不同。
“口分田”蓋得是民政人民委員會的大印,冇有任何關於土地性質的字句,就叫“口分田”,上麵隻註明了按照戶籍人口,不分男女老幼,每人三十標準畝。
至於“元老院賞賜”的,憑證居然是稅務總局發得“農業生產用地納稅證”。許延亮哭笑不得,這算是哪門子的土地憑證!看來政務院那幫人為了規避土地所有權問題是挖空了心思。
“開荒票”更是稀奇,蓋章的部門居然是“三亞特彆市市政府”。大約當初想出這個製度的人也覺得如此不甚妥當,所以後麵又加蓋了農業人民委員會和稅務總局兩枚大印。
單從這些憑據來看,倒是符合不動產權證的很多特征,比如都附有圖紙,還有明確的土地界限,連經緯度都有註明。問題是從法律意義上說這些和土地權證冇有半毛錢關係。隻有幾份不動產證中規中矩,至少註明了“不動產所有權人”。當然了,對於不動產占有的土地也隻是記錄了麵積,冇有具體的性質。
也難怪這胡五妹犯嘀咕。實話說,就元老院這麼個搞法,居然還能獲得歸化民們的信任,大約也是因為他們身處亂世,冇有太多的選擇的緣故。
胡五妹見他時而驚訝,時而譏諷,時而又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不由得心裡惴惴。這些土地文書他自己研究過不知道多少次了,總覺得“不對頭”。見許元老許久不說話,他壯著膽子問道:“首長,您看......”
許延亮搖頭道:“我也是第一回見到這些憑證。真是大開眼界!”
“那這些憑據......”
“既然都是蓋了大印,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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