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五節頂層設計
二百三十五節頂層設計(第3/4頁)
於法律係統的設計規劃,以及指導性案例——法學教材的細節討論,還有對司法歸化民的培養問題,後者爭議較大決定另找時間開會。會後眾人各自散去,沈睿明與其他人告彆,然後繞了個圈子又回到會場,在那裡等他的是馬甲和幾個法學會的同仁。
這是法學會核心圈子的小會議,談得自然屬於“頂層設計”的內容。因為不可避免的牽扯到“爭權奪利”的內容,所以基本上隻限小圈子的討論。
這次的討論依然是圍繞法務省的自身的定位來展開的。大陸攻略展開之後,法務省全麵擴充,原本模糊不清甚至有點混亂的職能和權力定位也需要厘清。
在原時空,司法部是一個很奇怪的部門,名義上是最高行政機關下的專管立法的機關,但實際上其他各部門都有行政立法權,司法部最後隻能淪為隻管司法考試的雞肋,在本時空,馬甲也有類似的憂慮:雖然法務省理論上管轄範圍極大,連一般作為獨立機構的最高法和下屬各級法院也歸屬在法務省管轄下,大有“涉及法律的事情都歸法務省”的意思。但是具體職能定位、權力卻模糊不清,下設的機構不但隨意,而且多是虛設。
沈睿明開門見山:“馬院,我仔細查了現有的資料,法務省這個事情,目前看來是無解的。”這句話並冇有出乎馬甲的意料,他很淡定的示意沈睿明接著說:“這次全體大會雖然做了機構改革,但是最核心的問題還是冇有解決:元老院本身是最高權力機關,而元老們幾乎所有人都有行政職務,等於立法權和行政權不分家,這種模式下法務省想有點作為不太現實。”
“這個問題不要死摳老經驗,本時空有特殊性……”馬甲邊說邊心裡想這真是書生之見!他心裡很清楚,元老院上層對法律的觀點完全是“工具論”的調調,不管是文德嗣還是馬千矚,雖然理念不同,對法律的態度倒是驚人的一致。那就是對“司法獨立”嗤之以鼻。
沈睿明被他一點,立刻明白了馬甲的意思。他接著說道:
“在原時空,司法部與我們有相似的尷尬,我看我們再糾結法務省本身意義不大,在元老院體製下再折騰也就這樣了,不如另起爐灶。”沈睿明給馬甲倒了杯茶,又給自己倒了一杯,“元老院的體製類似於伊朗的專家會議,但術業有專攻,顯然不可能人人都是立法專家,您還記得當初盧炫提出的那個議案嗎?”
“你是說搞tg的法律委員會?”馬甲下意識的提出反對:“法律委員會的職權太大了,審核議案的權力現在我們就想抓還不被人噴死,到頭來肉冇吃到,反而惹一身騷。”
說著他搖了搖頭,雖然法學界的人士對架構權力體係有專業優勢,但是元老中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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