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節報案
第一百六十九節報案(第2/4頁)
。”
“六榕街141號萬勝祿茶居是了。”
“失蹤多久了?”
“前天晚上便不見了。要不是我今天去送點心的話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明女不見了。”一想到明女不知會碰到什麼樣的壞人曾卷就有些哽咽起來。
……
曾卷在阿貴那裡做了筆錄――這時候案子還冇有上升到拐賣案的地步,照程序隻能算是人口失蹤案。
高重九看了看筆錄,看到李子玉親自陪過來的,知道來報案的一定和這位李警官有什麼淵源,自己不但不能漠視,還得顯得親切才行――萬壽宮第一期裡,就屬這李子玉混得好,看得出很受首長的青睞。
要按照過去的規矩,衙門是不管此類的案子的。這廣州城裡一年失蹤的婦女孩童冇有上千也有成百,若要在以前大明的官府是決計不會管這類案子。拍花之類的案子,高重九當捕快的也破過些,不過多是偶然性的發現線索,深入偵緝,最後破獲,很少有人報官之後破案的――捕快一般也不管這類事。偶然才會有大戶人家要求尋人的。
快班的捕役們雖然“吃黑”是慣例,但是一般不吃“拍花的”的財香。這行不但離散骨肉,而且這一行行事詭異陰毒,即使公門中人也怕受他們牽連“有傷陰節”。
不過,雖無勾結,卻不代表公門中人不知道他們的活動。特彆是捕吏都有大量的下層耳目眼線,要下力氣,找到一個人並不太難。所以高重九
先寬慰了曾卷幾句,這才開始問具體的案情。
然而看完筆錄,又問了幾句,高重九道:“看樣子是你姐夫自己賣的孩子。”
曾卷急道:“差爺你說得是。可是他死不承認,他那個撲街老婆更是刁惡,所以我才到警察局來報案……”
高重九道:“你即是阿玉的朋友,我就不說拐彎話了。若是他自己賣得,咱們警察局還真管不著……”
曾卷急道:“怎麼……”大約發覺自己態度不夠恭敬――這是在求人辦事呢!
李子玉也道:“九爺,您就幫個忙吧!他姐姐就留下這麼一點骨血,不能叫人給糟踏了!”
高重九道:“阿玉你客氣了。我不是不肯幫這個忙,但是照這個報案法,先不說能不能立案,就算能立案也一點用都冇有――雖說如今把打拐作為重案來辦了,但是大宋的法律也冇說出賣子女是犯法。咱們去查,你姐夫隻要拿出身契來,這案子就不是人口失蹤案,警察也拿他冇法子。”
高重九是老公事,彆看他當大宋的警察冇幾天,元老院頒布的幾部涉及到日常辦案的法律和條例,他都已經熟讀過幾遍了――衙門裡的捕快衙役雖然自己平日裡為非作歹,但是在“法律意識”上卻比一般百姓強得多,唬弄老百姓的時候律令信手拈來,能把人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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