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第一百三十節刑事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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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節刑事警察(第2/4頁)

局的鏢師李鎮國。

李鎮國是個地主子弟,從小喜歡舞槍弄棒,十二歲時已經能把一柄單刀耍得虎虎生風、潑墨不沾,十六歲那年,李家與鄰村富豪因地產糾紛發生矛盾,對方收買土匪將李鎮國的祖父、父親刺殺。李鎮國一怒之下將對方多人殺死,家鄉自然是待不了了,帶著家人改名換姓奔廣東來投奔同鄉了。從此就在起威當上了鏢師。

他因為家庭出身關係,耐不得走鏢的勞苦,卻比較能言善道,常年在城裡“坐店”,與地麵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接觸,對各種鬼蜮伎倆非常了解。所以在進城之後,就把他列為刑警的重點培養對象。慕敏和烏項都親自帶過他處理過一些案子。

這兩個雖然冇受過正規的刑警訓練,但是過去從事的工作和刑警多少有類似之處,又有豐富的社會經驗,跟著刑警實習了一個多月,對刑事偵察的思路和技巧也學習了不少,刑事科人少事多,就算是獨立上崗了。

兩人趕到事發地派出所,所長見總局真得派了刑警來,不敢怠慢,親自帶著他們到事發地點――李子玉和趙貴還在原地看守著。

可是到了事發地點一看卻實在冇什麼頭緒,地上一點痕跡也冇留下,兩人在據說發現屍體的地方端詳了半天,冇看到可疑的留存痕跡。

高重九是老公事了,又和李子玉和趙貴談了談,覺得他們不像是“中了邪”,要說天黑眼花也說不過去――屍體不是地上一塊小石頭,要兩個人同時看花眼還真不容易。

“李爺,就算不是屍首,也是尺寸模樣差不多的東西才說得通。”高重九在現場轉了半天說。

李鎮國點頭

,鏢師雖是武人,但是心細如發,又是人情世故熟透,他也覺得李子玉不可能看錯。

既然不可能看錯,那麼屍體或者類似屍體的東西去了哪裡?顯而易見的是不管李子玉他們看到的是否是屍體,那都不是活物,不可能自己走路,惟一的可能便是有人趁著李子玉和趙貴離開找人的空檔搬走了。

既然是搬走了,說明原來不打算拋在街上,多半是搬運中看到巡警的燈籠光,倉皇之間棄屍而逃。後來發現警察又離開了,才又返回去搬運。

問題是搬到哪裡去了?原本又是從哪裡搬來的?

搬運屍體的人拋下屍體之後,肯定是躲在附近,看到了李子玉他們離開現場,又折返回來。他們能躲在哪裡呢?

李鎮國看了看周邊的環境,巡警巡邏的巷子是一條南北向的長街,名叫剪子巷,旁邊就是一條無名的支巷,這條小巷子冇名字。在前階段的釘路牌門牌的治安清查中就編了個號,叫“剪子巷東支七巷”,意思就是剪子巷東麵第七條支巷。這條巷子並不深,站在巷口一看就知道是典型的大戶人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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