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節政策法規
三百六十節政策法規(第2/4頁)
個長久的住處。為了繼續維持全家錦衣玉食的傳統生活外加老婆少爺小姐豔羨的“澳洲式生活”,少不得還得置下土地產業來才行。
不過李孝朋的話又一次給他們潑了冷水。臨高這裡的土地政策十分複雜。和大明不同。大明隻要土地所有人同意出售,不管買之前是什麼土地。買下了基本上你願意乾什麼就乾什麼,造房子、蓋作坊、養豬、種菜還是作墓地。一般都不會有人來過問,更彆說城管市容之類的來乾涉了。這種放任自流的體係的殘餘一直維持到1949年。那時候堂堂的北京城裡居民區裡堂而皇之的還有各種牲口圈、家禽棚,豬羊牛雞鴨鵝應有儘有。殺豬宰羊也是直接在城市裡的街道上公開進行的。至於城裡有墓地這種事對當時的任何城市來說都是不值一提的。
臨高這裡,土地卻是分出各種用途的。按照另一個時空的土地規劃的做法,全縣土地劃分為住宅、工業、文教和農業等等不同用途。跑到一個地方看著這裡風水好就買下了做墓地。那裡景色秀麗買下了蓋彆墅――在元老院治下,想自己蓋房子隻能買住宅用地。私人買墓地蓋墳院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臨高的住宅用地很不幸又特彆的緊張。一方麵是工農業生產擴張的需求。另一方麵是大量外來人口湧入,加劇了這種緊張。為了給移民們提供更多的住宅。緩解房荒,執委會對購買私人住宅用地的審批是從緊的,為得就是留出足夠的住宅用地用來建造公寓樓和宿舍來出售和出租。
當然,有心要
買地的人也可以從私人手中購買其所有得住宅用地,不過擁有私人住宅用地的土著是極少的,畢竟原本整個臨高的人口還不到四萬人。他們擁有的宅基地相對於攥取了本縣全部官地和荒地的元老院來說隻是極小的一部分。
臨高的房荒不僅造成目前的住宅用地價格極高,而且縣內唯一的建築單位:臨高建築總公司的任務也完全排滿了,想要自己買下土地自己起房子,在臨高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李孫乾的房屋買賣才會這麼興隆。可以說本縣境內能提供符合這些大戶需求,還能保證在一年之內交房的,隻有他家開設的這家房產公司了。
住宅的問題還好說,畢竟有李家的房產公司來解決,無非是花錢多少的問題。但是這“置業”就遠比“買房”來得困難了。
按照財主們的思路,購買田地收租自然是最穩妥的方法。在中國的古代社會,土地始終是保值能力最強的財產,不需要複雜的知識,也不需要花費很多精力,收入卻是相當穩定的。遇到戰亂,把地契藏好走,隻要世道恢複太平,拿出地契,不管有冇有改朝換代,官府都會認賬,佃戶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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