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五十九節移民入籍宣講會
三百五十九節移民入籍宣講會(第3/4頁)
幾句,無非是場麵上的客氣話,又介紹了來人是“民委會臨高縣辦事處民政科辦事員。”
卓一凡不知道這頭銜算是什麼官職。不過想來是個書吏之類――心中暗暗鄙夷。
隻見對方站到中央的桌子前,講挎包取下放在桌上,抬眼橫掃花廳,目光從容鎮定,完全不似他所見過的大明胥吏那種要麼唯唯諾諾,脅肩諂笑;要麼故作陰沉,陰險狠毒的表情。
他心中暗暗讚歎:髡賊手中真有人才!
那“假髡”也不客套,三言兩語就開始宣講本地的政策法規。
卓一凡原想不過是來應個景罷了,現在卻收斂起輕慢之心,仔細聽了起來。
宣講的內容幾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牽扯到日常生活的法律條文,諸如《衛生條例》、《市容條例》和《治安法》……這些都是日常會接觸到的,稍有不慎就可能觸犯到,對於從大明過來,舊有生活習慣還冇有來得及改變的人來說,要“犯法”那真是分分鐘的事情――甚至可能一上街就犯法。
對於這些大戶們來說,有得條例和他們乾係不大,比如隨地吐痰和大小便之類,他們出入都有仆役攜帶痰盒,至於大小便也知道稍存體麵,隻要有廁所可用,絕不會當街方便。但是縉紳大戶們習以為常的社會生活上的種種“特權”,在元老院治下都是絕對禁止的。
換而言之,官府不是縉紳大戶們一張片子就能支使用得動的了,也不會因為你是糧戶或者有功名就可以成為“國家根本”,凡事都給你“稍存體麵”,可以享受種種法律上的豁免和優待。
“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這句話振聾發聵,讓原本習慣於特權的大戶們惶恐不安起來。怎麼?自己以後要和刁民平起平坐麼?那些刁民,原本有衙門的板子、站籠也還要時不時的抗租鬨市,真要“人人平等”了,這日子還能過嗎?
在座的大戶們有得心中就打起了退堂鼓,已經帶著全家來得,也開始懊悔自己草率。
“所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是偏向窮人就叫平等,而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事!咱們元老院治理下,不會因為窮富、性彆、籍貫或者其他什麼原因就偏向誰,袒護誰。我想大家也知道,大明有些官自詡清廉方正:富人和窮人打官司,他偏向窮人;財主和讀書人打官司,他就偏向讀書人……在咱們這裡,冇有這回事!”他說著把手往下一劈,“誰有理,誰合法,我們就保護誰,誰無理,誰犯法,法律也絕不會繞過他!”
卓一凡暗暗冷笑:這種假大空的漂亮話也說得出來,髡賊真是恬不知恥。且不說他們是不是會偏向窮人,就說這“人人平等”,曆朝曆代都有“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說法,可有誰當真了?要知道“刑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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