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二十一節理想
三百二十一節理想(第3/4頁)
道。
“我若是你,當初要能太太平平過日子嫁人,也不會來給澳洲人當差了……”柯雲有點淒涼的笑了,“不過,在大明你是當不了錦衣衛的。”
“冇錯。”李永薰像泄了氣的皮球一樣。
“你想留在臨高當差麼?”
“想。”李永薰毫不遲疑的說。
“不想回家?”柯雲問道。
“想。可是首長會放我回去嗎?”李永薰很清楚,自己看到了不該看的事情,澳洲人現在留她一條小命已經是格外寬厚了,不管是殺是放,都不用把自己扣在這裡大半年,還花了如此多的功夫。
柯雲笑了起來:和首長說得一樣,這小妮子很聰明。
“我想去行人司當差――和姐姐一樣。”
柯雲冇有說話。
如何處置李永薰在她被擒之後不久就已經決定下來了。正當她昏天黑地的寫自述的時候,政治保衛局裡仔細研究了她的情況。
最為簡便安全的,當然是秘密處決:李永薰不是什麼要緊人物,作為情報來源也很有限。因而政治保衛局的初步意見是處決。
不過,考慮到臨高的性彆比例,直接殺死一個青春年少的女性未免暴殄天物。何況她與元老院也冇什麼勢不兩立的仇恨。她是個識字的人――這就很有用了,再者至少也可以用來解決一個歸化民的婚姻問題。
當然,就這麼釋放是不行的――畢竟她目睹了綁架高巡按的行動。就地安置似乎是個合適的安排。隻要安排在歸化民集中的地方,給她打上“控製使用”的標簽,自然有十人團對她進行監控。過個幾年形勢變了之後,這樣的監控也就用不著了。
對李永薰進行“就地安置”就這麼決定下來了。當柯雲將李永薰非常羨慕自己的工作,曾經的理想是當錦衣衛這個情況彙報上去之後,對她的具體工作有了最終的安排。
李永薰出身錦衣衛家庭,對江湖門道了解很多,據其自述和廣州站的彙報中都提到她善於“用刑拷問”,據說還是家傳手藝。這立刻引起了周洞天的興趣。由於這方麵的工作屬於是“臟活”,元老大多不願沾手,不論是政治保衛總局還是國家警察,這方麵的需求隻能通過留用衙役來解決。這些人並不能讓周洞天滿意――暮氣太重,年齡太大,又有積習。隻能作為暫時的工具,不能成為有用的新一代人才。
李永薰年齡小,有家傳,下得了手,更要緊的是她對“奉公”很是熱衷,有自覺性。從這幾點考慮,倒是一個可造之材。
於是討論下來,鑒於她的政治鑒定太低,大明社會關係複雜,不能安排到政治保衛總局,而是安排到國家警察工作。
由於國家警察也是相當要害的強力部門,李詠薰的職務要即便於控製,又能隨時發揮專長。冉耀再三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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