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節起威棧
第九十七節起威棧(第3/4頁)
賞錢”的陋規。規定一律按價格表收費,不準收取討要“賞錢”。
車船店腳行之所以惹人反感,很大程度上就有老板給予夥計的待遇極其菲薄,有的甚至不給工資,夥計的收入全靠“賞錢”,所以隻要有可要挾的地方,夥計必然要討要“賞錢”,以至於形成行業陋規。鏢局雖然從來不討要賞錢,但是走鏢結束之後客戶給“賞錢”也是慣例。是鏢師的一項重要收入。張信革除陋規的時候明確把人員薪酬、津貼開支也加入到運輸價格中去,把這個陋習徹底的革除了。
船主運達之後,憑抵達站的蓋章的運單到派出站結算運費,按月結算。每個月結算的運費中要扣除2%。作為運輸意外保險:一旦出現船隻在外派中按照規定路線和行程航行而遭遇沉冇、損毀、匪徒搶劫、船主或者水手意外死亡的,由起威負責賠償。
這筆保險金實際由德隆上海分行收取進行承保,除了航運險之外,起威還代銷貨損和旅客人身保險。保險金計在運價之內,一旦出現意外即可給予賠償。
原本張信在廣州推廣這一保險製度的時候,曾經想將保險金作為明確的收費項目單列,由旅客和貨主自由選擇購買與否,但是孫可成認為冇有必要。因為本時空的船隻運輸船主冇有保證人貨安全的義務,出現貨損、死亡事故的,船主賠償與否全第一看貨主的身份地位,如果是官紳或者地麵上的有力人物,船主傾家蕩產也得賠付;若是一般的人,全看船主的信譽和良心,陪多少是並無強製性。
倒是鏢局一向有丟失鏢物賠償的規矩。當然鏢局的收費要比船行、腳行高得多。所以孫可成建議不必明確提示保險費,隻要打入運價然後明確說明貨損包賠貨物,人傷亡給撫恤就可以了。這樣不僅免予是否購買保險的爭論,而且還能給起威帶來商譽。
船戶參與聯營運輸的,必須統一接受調度中心和各分號的調度,按照外櫃開出的客貨運單裝運人員和貨物,不準私帶私運。船隻要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航行。出航和回程登記時間,每個班次均有明確的抵達和回航時間,如無正當理由耽誤回航時間的,就扣除“延時費”。確保聯營船戶在半途中不繞路私帶。
船隻根據狀況,每三個月接受一次“小保養”,每年接受一次“大保養”。保養除了對船身進行維護之外,還加以重新油漆修整,保持船體始終清潔整齊。保養期間起威船行發給生活費。保養所需要的開支也由船行支付。
船戶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為了鼓勵船戶長期服務,不至於經常流失,趙引弓規定:在營業淡季,冇有出船起威棧也支付基本生活費。
每一艘參加起威鏢局“聯營”的船隻,都要懸掛起威的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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