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二百二十六節條件

加入書簽 推薦本書

二百二十六節條件(第4/4頁)

攜帶武器、輜重,旗幟和10天的口糧。不得攜帶火藥、大炮、牲畜和糧草。遊擊以上軍官可帶回本人馬匹。無論官兵均可以帶回自己的私人財物――限重十公斤。官軍所遺船隻,凡屬白沙水寨的,歸還白沙水寨,其他船隻全部予以冇收。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章

小說推薦:帝皇:江山美人朕都要科舉:狀元首輔又帶飛朕了讓你當紈絝,你考了個狀元郎?亮劍:不一樣的張大彪文臣儘頭是武鬥?我在朝堂橫著走亂世雄主,霸業起於草莽抗戰:少帥不好當,我自立門戶大明草包國公大唐貞觀逆孫:請陛下稱太子!水滸:某乃祝彪法蘭西崛起,從百年戰爭開始大明:讓你死諫,你怎麼真死啊?從一戰開始的無限曆史戰場送公主和親,你隨身攜帶軍火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