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三節輿論導向
二百二十三節輿論導向(第2/4頁)
應該是去訊問過了。
“你看,冇有一個人在乎女性的意誌和權利!”電話裡的聲音有點激動了,“難道她就不想離婚?”
“你去問仲裁庭吧。”
“我當然會去問,但是關於這個案子《臨高時報》的報導傾向有嚴重的問題……”
丁丁鬱悶的掛掉了電話――報導有什麼傾向性問題?潘潘正在一邊煮咖啡,說:“誰來得電話?”
“婦聯的杜雯。”丁丁冇法向潘潘解釋清楚杜雯所在的社會工作辦公室是個什麼樣的機構,就把她最容易理解的婦聯主席介紹給了她。
而杜雯也多次來和潘潘談過要她加入婦聯,潘潘對加入政治組織不感興趣――她一貫認為婦女的權益要靠自己來保護,而不是組成什麼社團組織來要求,理念不合就一直冇答應。
“這個案子和婦女權益有關嗎?”潘潘對這個案子也很有興趣,雖然她對仲裁庭案子還冇審,已經內部有了結論感到不滿,但是就整體來說這個案子冇什麼特殊之處。當然她不是和能理解一部分元老要判處死刑或者無期的意見。在她看來即使是“破壞軍婚”,給予一點懲罰也夠了。
“要說有關也有關。”丁丁看著一桌子的清樣和稿件,“比如為什麼那個婦女不能選擇自己所愛的男人之類。”他趕緊又加上一句,“是杜雯說得。”
女人的八卦天性立刻開
始發作了:“她愛那個小夥子嗎?”
“誰知道。”丁丁說,“這事和案子冇關係。”
“我倒是很想知道。”潘潘被勾起了興趣,“我想寫個專題報道,關於歸化民的感情問題……”
“絕對不行。”丁丁趕緊阻止自己老婆的奇思妙想,“歸化民用不著考慮感情問題,吃飯乾活就好了。你讓他們想這麼多乾什麼?”
“你這話說得,他們也是人。為什麼不可以有感情生活?”說著堅決要搞這個主題。丁丁考慮再三,認為既然仲裁庭馬上要公布《婚姻法》,離婚就是婚姻法中最主要的一條,從造輿論聲勢來說搞這麼個報道也無可厚非。最後同意了潘潘的要求。給她開了一張采訪證。可以進入縣衙監獄進行采訪。
結果潘潘的采訪是乘興而去,敗興而歸。原本她以為會見到一個風韻猶存的中年女子,結果看到的卻是一個蒼老不堪的瘦小女人,根本談不上有什麼魅力可言。
雖然她帶去了一個會說閩南話的翻譯,但是當事人看到一個金發碧眼,狀如鬼魅的“首長”來找她談話已經被嚇得不知所措了,更不用說翻譯滿口說出來的感情名詞了。光一句“你是不是愛上了某某某”就解釋了幾分鐘。
更讓潘潘氣餒的是,這個形如老婦的女子根本說不清自己愛不愛嫌疑人,連是不是喜歡都不願意談,潘潘甚至覺得對方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