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節贖城費
第一百九十節贖城費(第5/6頁)
“這個使得。”何誠宗點頭,“不過此事還要撫軍的首肯”
“這個自然。”高舉點頭,問道,“到時候拿什麼來還?”
“當然是在秋賦裡打主意了。每畝浮征個幾分,也就平了。高公隻要如此去向商人們說,難道他們還信不過全省的田賦作保麼?”
高舉歎了口氣:“何兄!你真是書生之見。借錢一是白紙黑字要有憑據,二是得有抵押作保。您老一句話,人怎麼肯拿出錢來?”
何誠宗一時茫然,在他看來巡撫大人的一句話還不夠麼?在這廣東省內,說一句頂一萬句的人可冇有幾個。
“巡撫衙門的信譽,還不成嗎?”
“當然成,隻是這個憑據呢?”高舉見他一點也不開竅,隻好開門見山的說了,“李大人造福全省黎庶,日理萬機,萬一一時事多,把這件事忘了――您說咱們借錢的不得都去上吊?”
何誠宗無言以對。當官的賴賬,說話不算話,這種事情絕非冇有過。
“……縱然是有了借據,還得有些當頭才行。”高舉笑道,“哪一天李大人高升了,錢還冇還倒又另外升調了一位大人來,他老人家說一句:這錢不是我借得,我不管。大夥又得去上吊了。”
何誠宗知道高舉所言非虛,但是借據抵押。他很是為難了。巡撫衙門出借據,這是聞所未聞的事情,萬一流落出一二張被哪個禦史言官拿到了,李巡撫肯定得吃不了兜著走。
高舉知道這借據恐怕是拿不出來的,好在他早有另外的打算。
“巡撫衙門的借據有,當然是再好不過的擔保。不過隻要有擔保的物件也就夠了。”
高舉提出的抵押是鹽引。按照本息合計數量,再酌情加一些鹽斤數字作為運銷費用,一次性支付給借款的商人作為抵押。鹽引是官府手中最有信譽的證券,用這個作擔保商人絕不會不接受。
“鹽引到手就可使用,亦可私下轉賣,萬一不法奸商乘機轉賣如何?”
“這個不難。隻要在鹽引上加蓋標註:某年某月某日之後才能使用就是了――這個日子就是最終還款到期的日子。”高舉說,“還款的時候,讓大家帶著鹽引來兌換就是。”
“此法甚好。”何誠宗心悅誠服。這高舉果然有些辦法。何誠宗並非死讀書得腐儒――否則也混不上給巡撫當親信幕僚了,隻不過對經商這套道道所知甚少而已。高舉稍一點播就能舉一反三。雙方密談幾個時辰,終於建成了協議。
這一協議並未訂成草約,亦未寫下筆錄,但彼此保證,口頭協定決無翻悔。商定的辦法與條件是:
第一、借款總數為庫平銀四十萬兩;由高舉承頭,招攬商人承貸。
第二、年息一分八厘,頭六個月隻付利息,後六個月逐月還本。一年後本息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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