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節分房風波
第一百一十四節分房風波(第3/4頁)
,最後確定土地價格隨行就市,房屋價格按照建築成本計算。
“如果到了新時空還要被房產商剝削,也實在太糟糕了。”有元老說。
“問題是土地價格也漲了不少。”另一個元老抱怨道。
臨高的城市建設用地價格在東門吹雨時代已經上漲了不少,李梅接手東門市之後,商業愈發繁榮,百仞城周邊的土地價格上漲得更快了――馬千矚害怕過高的地價把外來的投資商都嚇跑了,要商業部著手擬定限價政策。
住房分配委員會一番磋商,又征求了很多人的意見之後決定:元老補貼相當於一套中戶型的土地和房產總價,至於具體是買大買小由元老自己決定,超出麵積自己貼錢。不管買大買小,每名元老限購一套,以避免重複購買浪費。不願意買得可以不買。
“這樣家庭檔、夫妻檔就太合算了。明家好買四套了!”有元老認為人口多的家庭占得便宜太大。
“這樣話,土地麵積占有的太多了。多占的家庭完全可以靠房地產牟利了!”
有元老提出夫妻檔、家庭檔應該按照家庭單位領取住房補貼,而不是按照個人:
“一對夫妻,領取相當於一個大戶型價格的補助金就好了!家庭戶可以給兩個中戶型的補助金。”
也有人提出,元老家庭裡的未成年孩子打折給予少量補貼,而不是“給一套房子”。
這些方案理所當然的遭到了夫妻、家庭元老們的堅決反對。他們和另一部分元老認為:***夫妻檔、家庭檔的購買麵積,有違“元老人人平等”的理念。
這樣就一直僵持不下。各方麵的意見你來我往,爭論的非常激烈。成默提出了一個建議
“我有個很簡單的辦法解決。宣布這房子屬於元老的永久世襲財產,未經元老院許可,不許變賣和轉贈。”
如此處置,雖然單身的元老看似還是吃虧,但是夠條件占有多套房子的元老失去了利用多占房屋牟利的機會,也就會失去多買麵積的興趣。
但是這個提案還是遭到很多人的反對:既然不能轉賣不能贈與,買房子還有什麼意義呢?
單良思索再三,終於提出了一個完全相反的思路:
“我看,這次分房應該按照分配宿舍的思路來辦理。”他說,“不要加入產權之類的概念。”
百仞新城在本質上類似是克裡姆林宮或者中南海裡的一套住宅。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無法出售或者出租給老百姓的。
無法上市的房屋,規定產權、價格之類根本冇有任何價值。它實際上隻是元老的宿舍而已。相比之過去的簡易房宿舍,無非是空間大些、私密程度好些,還能容納個生活秘書。大家可以享受下私人的樂趣。
“既然這樣,我們就根本不需要占有房屋的產權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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