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節民政工作
第一百零一節民政工作(第1/6頁)
第一百零一節民政工作
馬千矚說:“過去這樣規定有從權的考慮。當初我們攤子小,不宜搞得太細,各單位都是一專多能――也是為了提高效率。現在既然要搞製度建設,吳委員和大家這麼提出來很好。”他頓了下,“這件事情可以在元老院的會議上提出來審議。”
文德嗣皺了下眉,想說什麼,但是冇說出來。
會議上接著又就一係列的後續問題進行了討論,特彆是何時對海南全島施展占領的討論。實際占領必然牽扯到駐軍和乾部配置的問題,這兩者現在暫時都很缺乏。經過討論會議作出決定,先占據澄邁-瓊山一帶,控製海南出入口岸,然後再逐一對全島各個州縣進行實際占領。
“這樣的話,豈不是還要擴軍?”有人在下麵竊竊私語。這次戰爭結束之後陸海軍總人數超過萬人。原本在企劃院、元老院和政務院裡就有一種聲音,希望戰爭結束之後進行裁軍,將海陸軍人數縮小到一個較為合理的範圍,或者至少使得軍隊的規模不再膨脹。
現在要占領全島,海南全府有州縣十三。除去臨高之後,每個州縣至少要派駐一個連的駐軍,全島就需要十二個步兵連的基本駐軍。這樣一來,陸軍不但不能裁減,還得增加一部分才能夠用。不僅元老院和行政官僚體製內的人員不願意看到陸軍的進一步膨脹,海軍同樣也不希望在人力緊張的狀況下陸軍急需蠶食有限的人口資源。
“不需要擴軍。”馬千矚說,“利用現有的兵力就可以了,我們實際上用不著每個縣都派駐一個步兵連。”
“不派駐軍,我們的統治權建立不起來啊。”冇有武力作為後盾的政權顯然是不能行政下鄉的,而行政下鄉這是他們最為看重也是竭力推行的一點。
光靠遠處的威懾力就無法有效的行政,少量的乾部根本不能沉入基層,一旦觸及到地方勢力的核心利益,就會被地方勢力用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手段“擠”出去。進行一次二次的報複並不能產生長期性的效果。最後就隻能對地方勢力讓步:通過出讓部分行政權力來換取地方勢力的合作,保證納稅完糧。這無非又是在重蹈唐宋以來政權不下鄉的覆轍了。
早在第二次反圍剿作戰之前,中央政務院就專門組織民政委員會的人員,對戰後如何在儘量少派駐軍隊的前提下保證派出乾部能夠在當地有效的作為進行了研究。
進行這項研究的人並不是軍人,但是研究人員對***人在東北和華北的治安戰和建國之後建立基層政權、肅清土匪的行動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之後得出了如下的結論:
完善的縣級政權,每個縣至少應該有一個縣中隊能夠供縣領導直接指揮,這樣才能保證最起碼的武力威懾和治安。如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