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節沉船寶藏
第三百七十四節沉船寶藏(第3/4頁)
該采取得應對措施。”
“這事情難道不是應該由執委會決定嗎?”陳海陽問。
“執委會希望安全會議就這個問題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的結果執委會再考慮是否傳達給全體元老。”馬甲說。
經過簡短的討論之後,大家認為此事應該傳達給全體元老――以免元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遭遇到其他穿越者造成被動的局麵。傳達之後大家至少會有一定的戒備。
誰也不知道哪些走掉的人帶了什麼武器:有冇有攜帶機關槍、手榴彈之類的大殺器,對方雖然已經棄船,但是船上的武器不可能不帶走一部分。無論米尼步槍在本時空有多牛逼也不可能是現代自動步槍的對手。
冉耀說:“元老隻有500多人,這種事關團體和個人利益的事情應該通知到每個人!”
至於采取的應對措施,八人會議認為原先執委會確立的“願意投奔光明的可以收留,拒絕的一概消滅”的宗旨是可行的,但是在具體執行中建議:
如果對方已經建立了自己的勢力,形成一定的規模,應予以不加警告的直接打擊,徹底將其消滅。
對方隻是單個或者少量人員單獨活動,直接將其捕獲之後“勸說”其加入。凡是拒捕或者拒絕加入的即將其消滅。
一旦與這些人發生武裝衝突就不再收納俘虜,而是全部消滅。其在本時空的家人和有關聯者應予以全部滅絕。他們的一切物品應予以收繳或者銷毀。不能再本時空留下任何痕跡。
裔凡甚至提出,既然已經發現了其他穿越者,就不排除還有其他人也到了這個時空,應該專門設置一個類似“獵巫小隊”的組織專門收集其他穿越者的情報同時對其進行獵殺和滅絕行動。
“現在冇有這麼多的資源做這事,何況能證明的也就隻有這一夥人。專門搞個組織太浪費了。”馬甲反對,“我看把這個可能性向各部門進行通報,讓大家提高警惕,發現可疑狀況及時彙報就是了。”
於是“甲事件”就在oa上向全體元老公布了。本時空發現其他穿越者的痕跡這事不啻於丟下了一顆深水炸彈,一時間執委會和各部門的電話幾乎被打爆,大家都在詢問詳細的情況和將采取什麼樣的對策。辦公廳答複說詳細的經過將公布在bbs上。
事件經過公布之後又引來了單良等人的抨擊:這樣重大的,與穿越集團、每個元老都有極大利害關係的事情為什麼不及時通報?而是藏著掖著前後好幾個月?執委會顯然嚴重蔑視對廣大群眾的“知情權”。
隨後又有人加入了這一質疑的大合唱。但是辦公廳的答複很簡單:此事發生在第一屆執委會執政期間,第二屆執委會上任伊始就公布了事件,所以藐視“知情權”一說無從說起。
顯然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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