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節秋賦(二十七)
第二百六十二節秋賦(二十七)(第3/4頁)
見過的“髡賊”來求見,此人正是德隆糧行的行長――嚴茗。
嚴茗在穿越集團的官位表上,雖然還不是人民委員一級,但是德隆已經隱隱有穿越集團的中央銀行之意,地位的顯赫重要性不言而喻。他的地位即重,又掌握著複雜的金融知識,所以平日裡極少離開百仞城,除了檢查工作的時候去過幾次博鋪和東門市之外,綠區之外的地方是從來不涉足的。
這次他居然出現在縣衙內,為得是向縣令來兜售他的代理縣庫的方案――當然,本質上是強迫性的。不管吳明晉願意不願意,德隆的代理縣庫的體製還是要推行下去的,這也是刷新縣政的一個重要舉措。而這個舉措又和征稅體製改革有著極大的關係。
根據領導小組的估計,在天地會的農業技術推廣和新征收體製的雙重作用下,未來五年臨高的稅收會有一個大規模的增長。
但是,這種增長不是為了大明鞏固統治來添磚加瓦的,這筆增加的收益的使用權必須落在穿越集團的手中才行。正如執委會正在不斷的加強對體係下各部門的財物控製權一樣,臨高縣的財權執委會同樣要控製。
控製的手段,就是要繞開縣衙。這就是代理縣庫業務了。
代理縣庫業務,在晚清就有。當時新興的票號和錢莊,不僅代理縣庫、府庫,甚至有代理藩庫的。地方上的稅收繳款,行政撥款通過這些金融機構來進行,不僅省缺了縣、府二級的管庫保管事務,而且資金彙劃也比過去提取現銀運輸來得便捷。嚴茗不過是想把這個體製提前到明末。
當然,這個改革會觸及到一批人的利益,理論上吳明晉就是其中之一。不過從庫吏們的供述和繳獲的賬冊來看,吳明晉除了收取照例的庫房每年進奉給他的“例規錢”和從食庫裡搞點鹽私販之外,一般不直接向縣庫伸過手。就這點來說,此人堪稱地方官員中頗為清廉的了。至於其他小官小吏,有不少所謂的“借支”,名義上是“借”,實際上是分潤庫吏的油水。
現在既然吳明晉本身對縣庫冇有多大的私欲,他從穿越集團手裡得到的好處又不是個小數目,代理縣庫的事情就不會遇到太大的阻力。
至於其他的人反對不反對,鄔德並不在乎。當然,要是吳明晉真得鐵心反對,他也有法子叫他就範。吳明晉的黑材料雖然還不夠多,分量也不小了。
“代理縣庫?!”聽到嚴茗提出的這個要求,吳明晉有些摸不著頭腦,但是他的第一反應是荒謬至極――縣庫是國家的倉廩,如何能叫一家糧行來代理?
轉念一想,這不過是髡賊意圖掠奪縣庫財物的伎倆而已。想到這裡,吳明晉臉上露出了激憤的神情,讀書人的一點骨氣又浮了出來。自己可是朝廷選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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