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節貿易協定
第五十四節貿易協定(第3/4頁)
,交往不多,甚至不大通婚。
至於官府,朱峒主說最近兩任縣令還好說話,需索不多,每年把定例錢送到了也就不來羅嗦了。隻是最近幾年路上不大平靖,來黎區的漢人小販少了很多,鹽本來就貴,現在價格更高了。要海商們能運鹽來得話,有多少要多少,他們願意用獸皮、紅白藤、檳榔和牛來換。接著那個被他們賄賂的符頭人提出,最好能販賣些鐵器來,這裡農具刀具都很缺。
這些條件都在意料之中,陸榮都答應了。鹽和鐵這樣兩樣目前還不能製造,但是投產就是最近的事情了,供貨不成問題。相比之下黎區能提供的有用東西相當多:木材、棉布、獸皮、藤和豬牛,都是他們急需的。
價格上麵,文德嗣決定不采用高價盤剝的方式――象那些肩挑手推的小商販那樣做買賣的確能獲取暴利,但是造成的結果就是能賣出去的東西也非常得少。當然古代的生產力水平低下,運輸能力低,路途上又有風險。高價暴利的方式還是說得過去的。對穿越眾這樣掌握了大規模工業化生產能力的人來說就不合適了。食鹽價格過於高昂,獲利是很大,但是民眾就會把食鹽消耗壓到最低的活命水平上,結果還是賣不出多少鹽來。價格一旦低了,民眾對食鹽的消耗量馬上就會上升了。
他報出的食鹽價格令朱峒主和頭人都很滿意,隻有小商販的價格的三分之一,不過即使這個價格,文德嗣都覺得很奸商了。食鹽的計量暫時用官鬥做度量衡單位――文德嗣決定回去之後馬上做一批衡器,通過貿易儘快把穿越者的度量衡單位推廣出去。至於鐵器的價格,他暫時還不清楚明代生鐵的行情,所以隻許諾說必然比商販們低就是。
雙方一番討價還價,最終他們與那南峒達成了來到這個時空之後的第一個貿易協議。史稱:《那南村貿易協定》。協議規定:穿越眾可以向那南峒銷售一切商品,但是每次貿易都必須攜帶一定數量的食鹽和鐵器。那南峒用穿越者需要的任意物品進行交換,但是不包括人口。
這次帶來的80公斤食鹽,換到了七十多張的牛皮、鹿皮、野豬皮。四十匹瓊布和一頭水牛。堆滿空場上的東西讓所有人都覺得自己很奸商,他們還不知道專做黎區買賣的小販用一斤(舊斤,合594克)粗鹽就能換到二三十斤的豬一頭。
黎人這邊也覺得得了利益:獸皮各村都有許多,在他們眼裡是易得之物;瓊布是女人們自紡自用的,不值幾個錢。
峒主又另外送葛布十二匹。葛布是明代的海南名產,因為吸潮散熱,是做夏日衣服的高級布料。每個被送還的俘虜人家,各饋送豬一頭作為放人的謝禮。各方皆大歡喜。朱峒主傳話叫各村的奧雅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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