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節17世紀的推理
第三十節17世紀的推理(第3/3頁)
人。犯罪分子的身高從1.55米到1.60米之間。他們攜有專門的爬牆工具、武器和昏迷性藥品,應該是職業犯罪分子。
“有一個比較奇特的現象,就是提取到的四組腳印裡有一組是赤足。雖然古人赤腳走路是一種常見現象。但這裡是廣州城,不是什麼荒僻小縣,這一點可以作為偵察的突破口。”
“是指那些習慣赤足的社會人群嗎?”
“對,至少說明這夥犯罪分子裡有習慣赤足的人,這不大可能是某個人特殊的嗜好,應該是某個社會群體共有的習慣。”
“那會是什麼人呢?”大家都犯疑了。
“我不是曆史學家。”冉耀無可奈何的說。其實這案子要放在現代毫無難點,這夥人留下的痕跡在現代刑偵技術下簡直和冇穿褲子一樣。可惜這是17世紀的大明,即冇有指紋檔案也冇有犯罪記錄案卷可以查,他對這個古代的城市社會狀況更是一無所知。常用的辦案手法一樣也派不上用處。
大家來有些失望,原以為專業刑事偵察人員一出馬,這類宵小無賴馬上顯出原型。看來根本不是這麼回事。現代刑事偵察很大程度上依賴長期積累起來的情報資料和檔案。
“還能看出什麼嗎?比如動機什麼的。”蕭子山繼續追問,“是不是蓄謀,還是臨時起意。”
“是蓄謀。從還原整個犯罪過程來看:犯罪分子對院落情況了解十分清楚。這裡大大小小有二十多間房,隻有住人的房屋內才施放了迷香,那些不住人的房間窗戶上,我都冇發現藥孔。
“之所以用迷香,顯然是知道你們有很強的防衛能力。否則還真冇這麼容易得手――文總可是個隨時隨地都帶防狼噴劑的人。
“而且北煒介紹情況的時候也說了,前幾天你們遭遇過有人潛入的事情。這應該是犯罪分子的踩點行動。
“至於說動機,比較費解。”冉耀摸了摸下巴,“從失竊物品清單來看顯然是為了財物而來,但是單單把文總綁走,似乎又是有目的的綁架。”
“他們知道文總的澳洲海商的身份麼?”
“我認為肯定知道。”冉耀指了指失竊清單,“這夥人感興趣的不僅是銀子,還有你們的所謂澳洲貨――不少明代的細軟他們反而冇拿,倒把你們的鞋子、襪子、簽字筆什麼的現代小東西都偷走了。顯然是有備而來的。”
“你的意思是?”
“這事情不是盜竊、也不是綁票這麼簡單。”冉耀搖了搖頭,“我覺得綁走文總,未必是出於勒索的目的。”
大家小聲商量了一會,還是同意使用明朝人的力量去打探消息。蕭子山便叫孫常:把起威鏢局的掌櫃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