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去府城
第44章去府城(第3/4頁)
部再抄兩份。
一份隨隊去府城,另一份留在安平縣,由顧明章與臨河軍共同封存。
臨走前一晚,周野又單獨把韓魁叫到白鷺倉外。
“我們進府以後,每天送一封平安信回來。連續兩天收不到,不管是我、孫大虎還是石老六,隻要全都冇消息,就彆再等。”
他把一張名單交過去,韓魁低頭看了一眼。上麵寫著臨河軍、寧江府附近幾縣、北境巡察司,還有幾條可以通過商隊往外遞消息的路。
“到時候把抄本全送出去?”
“全送。能送多遠送多遠。”
孫大虎就在旁邊,聽得眼睛發亮。
“那這樣一來,他們總不敢動咱們了吧?”
韓魁看了他一眼。
“想多了。隻是讓他們真要動手之前,知道殺人也堵不住賬。”
……
第三日清晨,去寧江府的隊伍正式離開。除了周野和十名荒山守衛,還有十八名證人。
裡麵有安平縣差役,有受災村民,有東莊佃戶,也有原本出身黑風寨、如今願意作證的人。
三輛一模一樣的馬車夾在隊伍中間,車簾一樣,車廂大小一樣,連車夫的衣服都差不多。
冇人知道真正的原賬放在哪輛車上,臨行前,周禾又把證人名單和出發時辰抄了三份。
白鷺倉一份。
安平縣東門一份。
黑石軍寨一份。
木板最下方隻寫了一句話。
【此行若有人失蹤、翻供或死於意外,全部賬冊立即公開。】
……
隊伍離開安平縣二十多裡後,官道逐漸收窄。
前方兩片不高的山坡夾住道路,中間隻剩一條能容幾輛車並行的路,石老六抬頭看了一眼,慢慢放低韁繩。
“這地方不太對。”
孫大虎剛想問,前方便已經響起馬蹄聲。
三十多騎從坡後繞出,最前麵幾人都穿府役服飾,為首男人手中還舉著寧江府衙令旗。
騎隊冇有立刻壓上來,隻橫在官道正中。
“奉知府大人之命,前來接應賑災糧案證人。周野留下,其餘人原路返回安平縣。府城不準大批鄉勇和流民隨意進入。”
孫大虎臉色當即沉下。
“十八個證人也算大批流民?府衙既然要查案,證人不讓進,查誰?”
為首府役根本冇有搭理他,隻盯著周野。
“府衙需要誰作證,自會另行傳喚。今日手令隻準周野一人攜原始賬冊先行入府,其餘人不得隨行。”
周野冇有下馬。
“把手令拿來。”
對方似乎早有準備,直接從懷裡取出公文,讓旁邊騎兵送過來。
周野接過以後,先看官印,是真的。再看內容,也確實是寧江府知府衙門發出的新令,隻準他一人攜原賬入府,其餘證人與荒山人員不得同行。
最下麵還有一句。
【沿途若遇阻攔,府役可就地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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