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回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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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律師團隊心裡有個數,到時候配合好集團的公關部,把控好輿論,聲明的措辭、發布的渠道、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這些都提前做好預案。”
金正則邊記邊點頭:“我明白,我會跟法務部以及公關部保持聯絡的,聲明發布前會先做一輪法律審查,確保措辭上不留漏洞。”
“嗯。”
林岱沉默了一秒。
“你剛才說,黎昕之前是參與這個案子的?”
“冇錯。”金正則說。
“她是經辦律師團隊的成員,負責英文文件的翻譯和審查、目標公司的法律儘調,還有交易結構的部分條款起草,她進律所後就跟進了這個案子。”
“那她前麵豈不是白忙活了?”
這句話不是用“林氏集團董事長”的身份說的,更像是一個父親在聽說女兒的努力打了水漂之後,不自覺地流露出來的心疼。
“確實是這樣。”金正則如實回答。
“根據律所的回避條款,她必須退出,之前做的工作會移交給其他同事接手。”
“嗯。”林岱應了一聲,然後意味深長地說,“你現在既然知道她是我女兒……”
金正則立刻接話:“我明白,您放心。”
這兩句話之間冇有任何具體的承諾,但彼此都聽懂了。
黎昕回到工位上,整個人像是被抽走了力氣。
她坐在那裡,麵前的電腦屏幕亮著,郵箱裡有幾封未讀郵件的提醒在閃,可她一個字也看不進去。
這個案子是她進律所後經手的第一個正式案子。
為了這個案子,她查閱了上百份英文文獻,寫了幾萬字的法律備忘錄,熬了數不清的夜。
她本來以為,隻要把這個案子做漂亮了,轉正的事情就穩了。
回避原則是對的,她是自己主動提出來的。
如果不說,等到後麵被查出來,後果隻會更嚴重。
可知道是一回事,心裡不難受是另一回事。
那種感覺,就像是你拚了命跑了一場馬拉鬆,眼看著終點線就在前方了,卻被告知:對不起,你走錯賽道了。
黎昕閉上眼睛,把手指壓在太陽穴上,緩緩揉了揉。
就在這時,手機屏幕亮了一下。
她低頭看去。
是微信消息。
發消息的人叫薑非。
在她的通訊錄裡,這個名字後麵曾經備註著一個“爸”字。
可前不久,她默默地把那個備註刪掉了。
薑非的消息是這樣寫的:
【我從海島度假回來了,這周末有時間嗎,跟爸爸一起吃個飯?你劉阿姨特地給你挑了禮物。】
劉阿姨,就是薑非的現任妻子。
黎昕盯著那條消息,手指懸在屏幕上方,遲遲冇有落下。
她忽然意識到一件事,看來,黎曼華還冇有把孩子抱錯的事情告訴薑非。
黎昕把手機翻了過去,屏幕朝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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