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8章 借殼上市(封推第九更)
第628章 借殼上市(封推第九更)(第1/5頁)
2008年春節,對於西山縣鳳凰山的人們來說,都過得極為沉悶。本應是紅紅火火的礦山,如今卻是清冷一片。
最終的說法冇有出來,上下左右誰也冇辦法開工生產。
當下的現實是,三道嶺的鉬礦開采已經進入到了一個怪圈。
村裡人支持吳天彪,鄉裡和縣裡支持司馬長風。市裡支持吳天彪,而中央和省裡又支持司馬長風。
過罷春節,在省委有關領導的協調下,山陽市委、市政府與長風鉬業終於終於達成協議。
遵照河南省‘關於富川公司在洛生產經營有關問題解決意見’的大框架範圍內雙方“達成”協議,協議全文內容如下:受省委領導委托,省紀委書記李大明、政法委書記武士龍,同山陽市委、市政府領導左浩天、胡風、白鬆音,長風鉬業代表司馬長雄就長風鉬業在山陽的生產經營問題達成以下協議:1、長風鉬業以采礦權價款2.4億元人民幣交地方,雙方共同努力辦理采礦證。若辦證確有困難,國土資源部仍需收取費用,由長風鉬業出資,采礦證辦理到長風鉬業後,註銷西山縣礦業集團。采礦證辦理前後,地方必須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為給雙方創造一個互惠互利的良好環境,采礦權價款由公司一次性拿出,中間方保管,分5年劃轉地方,第一年劃轉2億元,以後四年每年1000萬元。
2、因地方提出在礦山評估時對礦產儲量評估失實,本著“尊重曆史、兼顧現實”的原則,公司重新生產後,公司出讓8%的稅後利潤給地方。
3、協議簽訂後,西山縣礦業集團15個工作日內交監管帳戶,15日內長風鉬業回礦區恢複生產,地方要積極協助。長風鉬業恢複生產後要依法納稅。
4、協議雙方不得在任何媒體宣傳報道與此問題相關的任何內容。
5、對上述協議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若出現新的問題,雙方應本著顧大局的原則,務必各自做好自己方麵工作,互諒互讓,協商解決。
左浩天在總結這場糾紛時說:“我們和長風鉬業這一場糾紛曆時幾個月,情況多變複雜,焦點是維護國家利益和當地權益,要他們交納礦產資源費2.4億元。在省委的支持下,經過艱苦努力實現了。而且我們說話算數,給長風鉬業創造了一個良好經營環境。達到了雙贏。”
左浩天還曾說過,“現在長風鉬業與山陽市、西山縣和諧相處,相互之間成了朋友。”
就在糾紛期間,k省地礦廳派人對鳳凰山三道嶺的鉬礦資源進行了勘探,在《驚天大發現》一章中已經做了介紹,新聞媒體於2008年3月正式公布了地礦廳的勘探結果。最吸引人們眼球的就是那價值1萬億的天價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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