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領導也不容易
第528章領導也不容易(第1/4頁)
在郴州的這起腐敗窩案中,對於首犯市委書記李大倫,吳天然研究的並不多。他倒是對那個被判死刑的紀委書記曾錦春很感興趣,因為這個人和吳天然的經曆是太相似了。
一樣的來自一頭沉家庭(父親有工作,母親是農民)。一樣的愛好寫作,兩個在高中時都已經開始寫小說。一樣的上過大學,還都是師範大學。一樣的教過書。也一樣因為會耍筆杆子被調到縣委辦公室,並擔任了書記的秘書。後來還一樣擔任了縣委副書記,並由縣委副書記直接提拔為縣委書記。並且在他們擔任縣委書記的時候,也都是30多歲。並且他們兩個人的性格也接近,在人們的眼裡,都不屬於圓滑之人。更巧的是,他們的妻子也一樣都是護士。因此,曾錦春麵對的環境和心態有很多都是和吳天然相似的。曾錦春這樣一個農家的孩子,為什麼為變成巨貪呢?吳天然覺得從這個人身上可以汲取很多教訓。
在過去的報道中,曾錦春因為作惡多端,而被臉譜化———他是個罪大惡極的貪官。曾與曾錦春在郴州市紀委共事多年的同事說,總結起來,曾錦春的軌跡是:苦難的童年,上升的中年,悲慘的晚年。
梳理曾錦春的官場軌跡,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他並不圓滑,卻能在官場存活;他不按規則辦事,但卻能在看似森嚴的製度的縫隙裡遊刃有餘。
汝城:艱辛少年。
在汝城,曾錦春曾經代表了農家小子發奮圖強最終出人頭地的夢想。地處湖南省東南端的汝城縣,據當地縣誌記載:北宋理學鼻祖周敦頤曾任汝城縣令。
“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
少年曾錦春被要求熟背周敦頤的《愛蓮說》,他的父親曾照儒認為,人的品性和蓮一樣,要潔身自愛,光明磊落。曾照儒是汝城縣城南小學的校長,忠厚老實,當了一輩子的教書匠。在他八個子女中,曾錦春排行老二,也是後來唯一考上了大學的孩子。
曾家早年貧困,全靠曾照儒每月40元的工資度日。其六弟曾岩春回憶說,通常是連短褲都冇得穿,弟弟妹妹們的衣服總是要哥哥姐姐傳下來。
曾家老屋至今還在,位於汝城縣附城鄉鬥山村銅坡店組,離縣城8公裡。正對著祠堂大門,有三間土房,每間大概8平方米,光線黯淡,早已不住人了。早年曾家10口人就擠在裡麵,到了晚上,孩子們從窗戶和縫隙裡看到擺放在祠堂門口的屍體,嚇得不肯入睡。
但曾錦春讀書時很聰明,也很懂事,擅長寫作,據稱高中時寫了一本小說,描寫村裡麵發生的事。
這些經曆在汝城三中65歲的退休化學老師曾憲法那裡得到了證實,他和曾錦春是同村本家,小學和高中同班同學,之後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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