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敲山震虎
第350章敲山震虎(第4/4頁)
早晨未上班之時悄悄離去,而且事先不告訴周圍人,他不想驚擾大家,也怕可能送來的人情禮。
鄭培民記日記的習慣是大學時養成的。走上領導崗位,這個一日三省其身的習慣細分為備忘錄、工作筆記和日記。他收到的每一筆稿費,數額、收到的時間及發放單位都在工作筆記上有詳細記錄,稿費的出路隻有一個:交秘書登記收存。
這是鄭培民在湘西州工作時的一段日記:“這次回湘潭度春節,我謝絕了辦公室派車送我的盛情,同時謝絕了辦公室要為我報銷路費的好意。堅持自費返家,往返火車票近80元,自己掏腰包。有人講我太板,我想,寧肯自己吃虧,對自己嚴格要求,是一個共產黨員,特彆是領導乾部應當自覺做到的。”
幾十年中,鄭培民的職位一直在變動,而他的妻子楊力求的工作單位隻變動過一次,就是從湘潭市新華書店調到了省新華書店,職務仍然是一名普通職工。
調到長沙後,楊力求上班要走上40多分鐘。她不會騎自行車,乘公共汽車也不方便,多年來,她一直走路上下班。鄭培民托人為妻子買鞋,指明買那種柔軟的、平底粘膠的鞋子,他要讓妻子在風吹雨打的路上,走得舒服一些。但這個有情有意的丈夫卻從不讓妻子搭他的順路車。
妻子敬重鄭培民的為人,更註重維護丈夫的形象。楊力求有個“三不”:不幫人向鄭培民帶任何信,不傳口信,不接受任何禮品。他們的兒子說:“在廉政問題上,爸爸把前門,媽媽守後門。”
鄭培民的日記,折射出“後門”的堅固:“某某同誌來家,我不在家,請我愛人轉給我一封推薦信,並送了5000元,講請力求旅遊用。力求當即指出,這是送‘錯誤’給我們,絕對不能收。”
鄭培民的兒子曾經有過被爸爸從車上趕下來的經曆。他在湘潭大學讀書時,有一次爸爸從長沙去六七十公裡外的湘潭開會,正在家中休假的孩子,便想搭便車去學校。誰知鄭培民一上車,看到已坐在車裡的兒子,立即嚴辭厲色、毫不留情地把孩子從車上轟了下來。
鄭培民曾這樣鼓勵自己的孩子讀書上進,“與其我留給你們財富,不如給你們留下創造財富的能力。讀書,就是創造財富的能力!”
白中傑書記最後說:“今天我隻是讀了鄭培民書記在生活和工作上的幾個細節,用不上我來做什麼進一步的詮釋,大家心裡都很明白。如保做官,如何做人,一切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