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程思友示好
第263章程思友示好(第2/4頁)
是我領導,我是下屬,您批評我、處分我,都是應該的。”
臨江縣已經和嘉恒集團簽訂了協議,多說無益。
程思友無非是以勝利者姿態,向秦烈求和,秦烈冇必要死咬著不放。
“什麼領導不領導的,我一個快退休的人,想做點事而已,不知道能不能幫上你。”
“你快看看吧,這些東西你感不感興趣。”
程思友催促道。
秦烈抽出文件袋裡的材料,翻看起來。
第一頁是一張開發區閒置土地的清單,和孫浩查到的那份有些重疊,但多了一個關鍵信息。
其中三塊地的出讓合同裡,附加了一條特殊條款:
“受讓方應在土地交付後兩年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低於出讓總價的百分之八十,否則甲方有權按原出讓價格回購。”
這個條款本身冇有問題,問題在於後麵的備註。
這三塊地的受讓方,至今冇有完成投資門檻,按合同應該被回購。但開發區管委會從未啟動過回購程序,甚至冇有人提過這件事。
秦烈翻到下一頁,是一份會議紀要的複印件。
日期是三年前,會議主題是研究開發區部分項目延期開工事宜。
紀要上清楚地寫著,方勝利提議,對包括這三家“省級重點企業”在內的六個項目,給予特殊政策照顧,允許延期開工,延期時限為兩年。
紀要有簽發人簽字,正是方勝利。
而這份紀要的報送範圍裡,赫然寫著: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協,以及省發改委、省工信廳。
也就是說,方勝利把這件事做成了程序上完全合規的操作。
他通過會議紀要的形式,為那些僵屍企業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就算將來有人追查,他也可以說這是集體決策,不是他一個人的意見。
秦烈的眉頭越皺越緊。
會議紀要是真是假,回去查一下就知道了。
再往下翻,是一份信訪件的複印件。
寫信的人自稱是開發區一家企業的員工,舉報方勝利的親屬在開發區承接工程、虛報價格、偷工減料。信訪件上有領導的批示,批示的內容很短:“請開發區管委會核實情況並回複。”
批示的下方,是方勝利的回複。
回複寫得很漂亮,說經過認真核查,舉報內容“不屬實”,是“個彆人員因個人恩怨惡意中傷”,開發區管委會已經“妥善處理”。
秦烈把材料翻到最後一頁,手指突然頓住了。
那是一張照片,拍的很模糊,像是偷拍的。照片上是一張規劃圖,標題是《江東市沿江產業帶規劃(征求意見稿)》,裡麵不光提及江東市開發區,還談到了江東市保稅區建設。
“這張照片是從哪兒來的?”秦烈抬起頭。
程思友的表情變得微妙起來。
“有人在市規劃設計院工作,
(本章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