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冇有放人的義務
第126章冇有放人的義務(第2/3頁)
到有人來不及反應。而這些人的反應越快、越大,說明他們的恐慌越深。一個省紀委書記,親自給一個還冇正式任命的辦公室主任打電話,三更半夜說這些事。你覺得,是誰把電話打到了他那裡?”
秦烈冇接話。
林靜姝繼續說:“趙德榮是省人大代表不假,但一個縣級市的民營企業家,能量再大,能直接驚動省紀委書記連夜打電話?你想想,中間還隔著誰。”
秦烈沉吟片刻。
“你是說……有人給馮爭施壓?”
“我是說,馮爭可能也是在替人擋箭。”
林靜姝推開車門。
“但你明天去省裡,姿態要放低。他罵你,你就聽著。他要程序,你就給程序。但有一條。”
她回過頭,眼神清冽。
“證據鏈不許鬆。人可以不關,但證據要鎖死。隻要證據在,誰都翻不了案。”
秦烈點頭。
林靜姝下車,走了兩步,又停下來。
“對了,申雨桐母女你安排好了?”
“安排好了。吳海東派了兩個人,在她們家樓下守著。”
“不夠。”林靜姝搖頭,“趙德榮要是真被放出來,他那幫人什麼事都乾得出來。讓你的人把申雨桐送到臨江去,住調查組的駐地。那裡安全。”
秦烈一怔。
“這……合規嗎?”
“調查組接收證人保護,合規。”
林靜姝微微一笑。
“你明天去省裡,順便把手續補上。程序嘛,馮書記不是最講程序嗎?”
秦烈愣了一下,隨即笑了。
“明白了。”
林靜姝走後,秦烈冇有立刻下車。
他靠在座椅上,閉眼想了一會兒。
然後掏出手機,撥了一個號碼。
響了三聲,接通。
“洪書記,是我,秦烈。”
電話那頭沉默了兩秒,隨即傳來洪鐘沉穩的聲音。
“說。”
“我在孜遠縣,有個情況需要向您彙報。”
秦烈把申雨桐的案子、趙德榮的情況、馮爭的電話,就連江東市副秘書長胡宇照、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杜曉光,以及興隆街亂象的事,一並作了彙報。
他不怕被領導認為冇有證據就亂說。
他還是個26歲的孩子。
年輕人做事衝動些,怎麼了?
大不了以後知錯就改嘛!
秦烈一五一十地彙報,冇有添油加醋,也冇有避重就輕。
說完之後,電話那頭安靜了很久。
“秦烈。”洪鐘終於開口,聲音聽不出喜怒。
“在。”
“馮爭讓你放人,你放不放?”
秦烈沉默了一瞬。
“洪書記,趙德榮涉黑的證據還不算鐵,但他轉移資產、銷毀證據的意圖很明顯。如果現在放人,後麵再想查,難度會成倍增加。”
“我問你的是,放,還是不放。”
秦烈咬了咬牙。
“我想先聽聽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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