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版權保護
第571章版權保護(第4/5頁)
來,估計就輪不到羅琳背鍋了吧。
周正東看著手裡的稿紙,腦子裡想著如何將其「變現」。
雖然他的主業是律師,但是周家的產業依然是他在做主,隻不過平時由當年跟著周老爺子一起過來的幾個忠仆後人在打理,最終決定權還是在他的手上。
出版這一塊,在周家的產業中並不突出,隻不過是當年老爺子為了在唐人街傳承中華文化丶或者說提升自己的話語權,特意投錢建起來的。
不過還好,跟其他許多同類型的華文出版公司相比,這家出版公司運氣還算不錯,這些年來基本上冇怎麽虧錢,後來在他的操作下,順利進入英文出版市場,倒是發展壯大起來,還建立了全美發行網絡。
雖說他對這一塊不太重視,可現在的情況卻有所不同。
首先,這個東西是外甥寫出來的,如果能順利出版,並且贏得市場,無論是名還是利,對外甥都有很大的好處。
單單這一個理由,他就決定必須要做。
另一個,作為出版公司,若是能出版一套超級暢銷書,那可是能吃一輩子的紅利。
最關鍵的是,出版社獲得名氣之後,必定能帶動周家其他產業一起發展。
大公司就是這樣,也許隻是一個很小的契機,就能產生聯動效應,讓收益像滾雪球一樣的壯大。
更彆說以周正東的眼光來看,手裡的這個契機可不算小,對於整個西方出版界來說,都可以用「石破天驚」來形容。
這個機會,必須要抓牢!
沉吟兩秒,周正東看著陳凡問道,「你打算什麽時候寫這本書?」
陳凡摳摳眉心,想了想說道,「這個隻是我今天的突發奇想,如果要創作的話,估計是一個比較慢的過程。」
他說著聳了聳肩,「我需要先閱讀一些關於西方曆史丶地理方麵的資料,還有一些英雄傳記類的故事,然後才能動手去寫。」
頓了一下,他抬頭說道,「所以,我有兩個想法,第一個,就是我自己來寫,不過交稿的時間要長一點,最快也要今年年底。
第二個呢,……」
他說著指了指對方手裡的稿件,「就是利用這十來天的時間,我儘量把大綱完善,然後寫一兩個故事大綱出來。
您回美國的時候,可以將大綱帶走,在美國那邊找一個寫作功底深厚的作者,給他一筆酬勞,根據我寫的故事大綱和修煉體係的設定,寫一本小說,但是要署我的筆名。」
這種明顯可以下金蛋的西幻小說,他傻了才會放手。不過找幾個工具人給他賺錢還是可以的。
至於筆名,美國作者當然也用筆名,馬克·吐溫就是,他的本名是薩繆爾·蘭亨·克萊門斯,還有《簡·愛》的作者夏洛蒂,出版這本作品的時候,用的就是柯勒·貝爾的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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