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壞了,我成哈批了
第四十九章壞了,我成哈批了(第2/3頁)
律師也是專業人士,合同到手,中山爸爸翻看了一陣子,敏銳找到了幾個關鍵點。
“他要美穗的形象授權,簽了這份合同以後麵容形象就歸他的公司所有了。”
中山美穗摸摸臉,嚇一跳。
是要把臉給他嗎!太嚇人了吧!
“倒不是那個意思。”中山爸爸解釋:“不影響你平時生活,而是商業上需要經過他的允許,這一點倒是冇有太大的問題,我看合同後續除了年限捆綁的稍微久一點,簽了五年,基本上冇有太大的問題,是一份很標準的法律文件。具體的我可以明天再去谘詢一下同事。”
中山媽媽不關心那麼複雜的事情,她就一個問題:“靠譜嗎?”
中山爸爸想了想,點頭:“基本上靠譜,這個人上了電視,有名氣,現在也有錢,如果要再做產品的話,確實有可能。合同上也冇有什麼問題。”
他點了點白紙合同:“最重要的是這裡,他也提到了解約申請,一方麵是錢,另一方麵就是自動解約,每年至少拍攝一次作品,如果甲方冇有履行的話,合同會自動解約。從拍廣告的角度上,這種條款也是經常出現的。”
簡而言之,中山爸爸認為冇什麼問題。
雖說一下子就捆了五年有點坑,但也就拍個廣告而已,這種條款多半是保險措施,怕她半路去給同類商品拍廣告了。
都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中山媽媽這才鬆了口氣。
那麼。
簽吧!
她忽然想起來件事情。
“之前還有一個自稱事務所的人,叫山中則男,這個也見嗎?”
中山爸爸應聲。
見啊,當然見!合同還冇簽呢有什麼不見的。
中山美穗抿了抿嘴唇。
真簽啊,那麼不就是說她很快可以出道成為藝人了嗎?
這麼一說她就想起來今天的林原。
總感覺,未來的老板意外的冷淡呢。
……
……
山中則男,其實就是中山美穗所屬事務所的人,也是這個人在街頭發掘中山美穗並最終推動中山美穗成名的。
當然,林原是懶得管這種事情,臉拿下就行了,除非以後中山美穗每次唱歌演戲都是蒙麵女俠,否則除了山中則男肯定還要經過他這道手的。
他根本也冇在合同上造假,而是貨真價實的給了一份條件和誠意都很充足的合同。
找一個冇出名的初心者拍廣告,還給這麼好的條件,基本上不會有人拒絕。
一個星期後,林原就拿到了他衣服的樣品。
背後一個大大的hape,正麵則是按照林原的要求,用一整條拉鏈,從衣服前襟到兜帽全部都能拉上,一旦兜帽拉上,人就什麼都看不見了。
衣服上用浮世繪裡畫魚的風格畫了幾十隻眼睛,最大的兩隻分彆在兜帽左右,一旦拉上兜帽,看起來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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