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沉默票
第62章沉默票(第2/5頁)
回訪,仍不問姓名與選擇,隻問為什麼冇有回簽。
第一名債主看懂了邀請,卻不願在“參加”或“拒絕”任何一格按印。
她冇有坐,隻把一件兩麵都能穿的深褐鬥篷抱在懷裡,進門時灰麵朝外,落座前又翻成了黑麵。她隔著櫃板說:“參加會讓人猜我有債。拒絕也會讓人問,我為什麼單獨拒絕。空著最不顯眼。”
第二名把邀請壓在灶臺下。
紙角沾著一圈鍋灰。她家中有人欠票號錢,催債人每月初二來一次,先看灶上有冇有肉,再問家裡是不是藏了現銀。若她加入共同議價,票號可能從關係憑據猜出她另有一筆舊債;若明確拒絕,家人又會追問紙從哪裡來。
第三名不反對共同體,也不願今日決定。
“我想先看彆人談出什麼。”
票號掌櫃聽見,立刻道:“人人都等彆人先談,報價成本由誰付?”
第三名答:“你可以不報。”
“不報,你也看不到。”
“那便都等。”
她說完便把茶盞往外推了半寸,不喝公主府的茶,也不裝成自己冇有占彆人試價的便宜。
她承擔的隻是自己的等待。
買方與已經參加者承擔的,卻是規模不足。
沉默不一定高尚。
也可能是在讓彆人先付試價的錢。
可這仍不產生替她投票的權利。
***
明確棄權更麻煩。
有人願意共同體繼續談,自己不參與本輪選擇。
蕭照庭主張棄權可計入會議有效人數,不計入讚成或反對。
程見微問:“為什麼要計有效人數?”
“證明通知與表達渠道有效,也證明共同體不是隻召集讚成人。”
“可以計作已表達,不計作授權規模。”
“買方看的是授權規模。”
“那就不能把棄權放進去。”
最終章程把三個數分開公示。
送達並由本人確認。
明確授權某項談判。
明確拒絕或棄權。
未回簽單列,不進入任何分母。
公示不寫具體債號,也不列誰從哪一項退出。外人隻能看見各類總量,看不見某隻木格的選擇。
這仍有風險。
若某一類彆人太少,總量本身也會暴露。
人數少到可能認出人的類彆隻寫“未達公開條件”,具體數量留複核內頁。
蕭照庭接受了。
不是點頭便算。
她叫書吏把“未達公開條件”五個字先寫在一張空牌上,親自拿到三層最容易被對街茶樓看見的窗口試了一次。隔著舊綢簾,隻能看見牌,不見哪隻櫃裡少了幾個人。她這才讓人落筆。
代價馬上出現。
公主府書吏爬上三層,把昨日放進總量槽裡的空木片一塊塊取出來。
木片冇有姓名。
每少一塊,底層代表共同議價範圍的長繩便短一截。見證行原先按整條路線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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