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你救不了每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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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你救不了每一筆
四月二十五,沈令儀把半個時辰定在青燈行後院。
不是她住處。
也不是程見微可以查閱的櫃房。
院裡隻有一張曬舊紙的長案,聞素把兩壺水放下便退出去。桑平坐在能看見兩人的廊口,隻計時,不聽內容。
一壺溫,一壺涼。沈令儀把溫的放到程見微手邊。
程見微卻從涼壺裡倒了一碗。
“你從前不喝涼水。”沈令儀說。
“外庫夜裡冇有人等水溫。”
沈令儀的手停在溫壺柄上。她記得十三歲女兒的胃口,不知道十八歲以後的女兒怎樣熬過庫房夜值。她冇有再把壺推過去。
母女私談。
本案仍留回避見證。
沈令儀先把一張授權頁推過來。
“我的委托人允許補充三項事實。”
第一,她本人在世,能表達,不需要沈令儀代領。
第二,她反對穩定編號,不是怕丈夫、父族或官府追債。
第三,十年前那筆債上,另有一名曾替她承擔損失的人。那個人若從公開時點和債類認出她,可能提出一項真實的償還主張。
程見微看完。
“她怕的不是假冒。”
“不是。”
“也不是單純不願見人。”
“不是。”
“她怕一個可能有理的人找到她。”
“是。”
這比“有人要害她”難處理。
若追來的人全無權利,隻需保護債主。若那個人確實替她付過錢、受過損失,完全遮蔽又會讓一項真實異議永遠冇有入口。
“是誰?”程見微問。
“不在授權內。”
“關係類彆?”
“不在授權內。”
“金額?”
“不在授權內。”
程見微把三問都劃去。
“那她要什麼?”
“允許關係人不知道她的待領編號,也能向一個獨立異議櫃提交舊憑據。櫃裡先判斷憑據是否足以成立類彆,再由債主選擇回應、不回應或進入有權裁斷。”
“若她永遠不回應?”
“對方保留異議,不自動拿錢。她也不能在異議未清時處分相爭部分。”
“這會讓她更慢。”
“她知道。”
“姚滿姐姐、賣炭老人和蔣春娘都在告訴我們,慢本身會傷人。”
“所以她隻申請自己的相爭部分,不申請全榜一起慢。”
沈令儀這一次冇有把自己的保護辦法鋪到所有人身上。
前幾日姚滿逼她承認的代價,留了下來。
程見微在授權頁旁寫:可設無號異議入口;成立門檻、惡意騷擾責任與債主最長回應期另議。沈令儀可以把這張公開方法帶回委托人,不能視作已經采納。
“最長回應期以後呢?”沈令儀問。
“債主不回應,異議不再阻止無爭議部分領取。”
“相爭部分?”
“繼續凍結,或交有權衙門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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