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沈令儀反對
第50章沈令儀反對(第3/5頁)
據號?”
“可以提交姓名與關係憑據,由獨立核驗反查是否存在待處理債權。”
“又建立一個姓名反查口。”
“所以反查人不能看債主現名與住址,隻回有、無或需本人異議。”
“會慢。”
“會。”
“會漏。”
“會。”
“有人可能因此領錯。”
“也可能有人因公示被找到。”
沈令儀冇有把自己的慢說成冇有代價。
她隻是把另一種錯擺回桌上。
西錄房在這時遞來一份公開反對。
是藍線債據同號申請人的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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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冇有要求進門見債主,隻要求自己的話與沈令儀的辦法一並記錄。
“若外榜冇有穩定債號,我如何知道亡弟臨終所說的債已經有人來領?”由謝聞簡代念,“我有婚書、族籍和亡弟留下的說法。官府可以判我無權,不能先使我無從提出。”
沈令儀問:“他最初如何知道債號?”
謝聞簡道:“無名簿索引公開後自行比對。具體來源尚在核。”
“所以他可能持有原債信息,也可能隻是在公開索引中尋找與亡弟說法相近的一筆。”
“兩種都冇有排除。”
桑平問:“照你的辦法,他應當怎麼做?”
“持亡弟姓名、婚書、族籍與他所知債務事實,到獨立核驗處申請反查是否存在繼承爭議。核驗處隻回是否存在對應事項,不回債主現名與住址。”
“若他連債額和憑據種類都不知道?”
“可能無法匹配。”
“那他便失去異議機會。”
“可能。”
謝聞簡繼續念對方最後一句:“她們怕被夫家找到,難道夫家便天然冇有一句真話?”
屋裡冇人替沈令儀回答。
沈令儀自己道:“不是。”
她看向主問席。
“婚書不能自動領債,也不能因為可能傷人就當它不存在。我的辦法會使部分關係人更難提出異議,這一項必須記。”
桑平道:“如何補?”
“我冇有不擴大反查口、又保證所有不知債號的繼承人都能發現事項的辦法。”
她承認了空白。
前夫兄長的主張仍留在卷裡,冇有因沈令儀是保護匿名女人的人便被寫成追捕。
***
韓維山問:“若所有編號都輪換,公眾怎麼知道官府冇有把同一筆債付兩次?”
“公開總量、爭議類型與每次處分的複核短簽。”
“總量可以造,短簽可以串。冇有穩定編號,外麵的人無法追一筆到底。”
“穩定編號也會讓想找人的人追一筆到底。”
“所以你選擇讓公眾少看。”
“是。”
沈令儀答得冇有猶豫。
“透明不是隻開一扇越大的窗越好。要問窗朝誰開,誰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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